本报8月2日讯 继今年7月,长沙城管开出首张饭店因私售潲水的罚单后,芙蓉区城管部门近日对私人违法偷运潲水的行为依法顶格处罚3000元。据悉,这是长沙首张“小三轮”偷运潲水罚单。
被开罚单后,撒腿就跑
7月31日晚8时, 芙蓉城管执法大队餐厨垃圾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辆车牌为湘AAF635的福田五星农用车停在长岛路36号如意仙品海参酒家厨房后门处,有人正往车上装潲水。
“当时车上有4个大桶子基本已经装满,当事人刘某说有运处许可资质,但又出示不了相关证明。”执法队员介绍,经再三询问,刘某承认是偷运潲水。
执法人员立即对其开具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单》,对车进行暂扣,可刘某拒绝签字,趁执法人员不备,拿着单子撒腿就跑。
两天后主动上门挨罚
执法队员只好将车开回单位,这时刘某又打电话过来要求处理。
8月2日,刘某来到餐厨垃圾中队办公室接受处理,由于其弃车逃跑,不配合执法,对其执行了行政处罚3000元的顶格处罚。
芙蓉区城管大队大队长屈智谦表示,8月1日起,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全面转入执法检查阶段,将对已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合同的单位实施全方位监控,对单位和个人违法运输、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记者 吕菊兰 通讯员 李均荣
实习生 岳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