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日讯 记者从资兴市法院获悉, 日前,郴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原主任龙跃帅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4年前,他的前任胡文一,也因受贿8.12万元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随意点头,损失近百万
现年50岁的龙跃帅,2002年任临武县国土局局长,2008年胡文一案发后,调到郴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持工作,2009年1月13日被任命为该中心主任。
舜民公司负责临武县县城规划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绿化,2005年,舜民公司将67.5亩土地出让给该县4家机关单位建设办公楼和住宅小区。但其中的42.8亩土地因为没有办理土地征转审批手续,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以这4家单位拒绝支付除定金之外的购地款。为此,临武县政府当时分管城建和国土的副县长提出“让国土局先替4家用地单位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后再由舜民公司向国土局支付110万元办证费。”
时任临武县国土局局长的龙跃帅同意按县领导的意见办理。这110万元既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部门,也未用于办理土地征转审批手续,而是全部被挪作国土局的工作经费,致使省、市、县三级政府损失税费91万余元。
拿了好处,对朋友尽心帮忙
熟悉龙跃帅的人说,与一些先拿钱再办事的人相比,龙跃帅有时表现得更“讲义气”。
龙跃帅升任郴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后,负责郴州火车站西站(高铁站)站前大道工程。其朋友周某和黄某希望能在他分管的工程里做点事。龙跃帅没忘记朋友的托付,让黄某和周某向一标段供应石材。随即,他又把站前大道二标段的承包人叫到工地指挥部,将二标段的石材供应也交给黄某和周某。
龙跃帅为朋友的生意,不但找到了买家还找到了卖家——他为黄某和周某联系了福建泉州的石材供应商曾某。黄某、周某赚了钱后也很讲“义气”,分两次送给龙跃帅59万元。曾某为感谢龙跃帅的关照,也送上了10万元。
香港乾景公司的彭某是龙跃帅在2009年结识的朋友。 为了得到龙跃帅的关照,通过竞拍取得郴州火车站西站对面的310亩土地,彭某提出给他东莞电子厂的股份,龙跃帅默认了这一建议。2009年6月至11月,彭某以东莞电子厂分红的名义,先后6次送给龙跃帅61.3万元。拿了彭某的好处,龙跃帅对彭某在郴州的投资很上心。■通讯员 许志华 黎春燕
记者 胡信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