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1日讯 近日,省教育厅对永州市蓝山县教育局违规执行招生政策进行全省通报批评,指出当地在“小升初”过程中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是违规的,责成蓝山县教育局停止组织全县小升初统一考试,确保城区初中公办学校严格按招生范围“免试就近”入学,富余学位在全县实行微机派位招生。
省教育厅指出,蓝山县在历年的“小升初”过程中,由县教育局组织统一的招生考试,并且县一中(初中部)和民族中学还根据统考成绩在全县范围“择优录取”新生。其中2012年民族中学统招部分80%的新生和县一中33%的新生,都是通过全县“择优录取”的。蓝山县教育局没有执行《义务教育法》中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特别是县教育局还直接组织全县小学毕业生统一进行初中升学考试,通过招生考试,把小学优秀毕业生集中到民族中学和县一中,客观上造成了变相举办“重点初中”的事实。
■记者 黄京 贺卫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