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一张卡,就能让长途货车变短途,省下数百上千元的过路费?不少司机心存侥幸,向不法分子交了500元—700元不等的好处费,希望占得更多的便宜。没想到,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被抓到后罚了5000元。
【手法】 互换通行卡,长途货车变短途
去年8月,黄花、三一收费站收费员注意到一个在长永高速利用“倒卡”协助长途车偷逃通行费的团伙,稽查人员发现,该团伙通过在车身喷上“中国路政”字样,安上警灯,从长沙附近收费站频繁进入高速公路,随后在服务区与事先联系好的长途重型货车碰面互换通行卡。经过如此一番“偷梁换柱”,长途重货的车辆成了短途运输,这样一来,原本上千元的通行费变成了几十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10月,许某在高桥大市场认识跑运输的李某,两人共同“倒卡”。之后又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了2台桑塔纳、1台皮卡车、1台奇瑞QQ。两台桑塔纳改装喷上“中国路政”字样,并装上警灯,然后交给作案人李某、付某等人使用。
3作案人从长永高速公路管理处的下属收费站进入后,与许某联系好的货车司机见面,并将自己的通行卡与货车司机的通行卡进行交换,收取500—700元不等的好处费。
【提醒】 原以为能逃一千多元,反受罚5000元
“该案破获后,共追缴通行费39800元,行政处罚金额278140元。”长永高速公路管理处副处长李向东告诉记者,因为作案人很多信息无法确定,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但是从作案人交代获取非法收入30多万元计算,造成的交通费流失上百万元。
该案中,2011年7月13日,货车司机邓某出500元倒卡费给作案人许某等人,结果应缴纳的1890元过路费,实际缴费85元,逃费1805元;2011年9月1日,叶某、曹某出600元,结果应缴纳的1810元,实际缴纳170元,逃费1640元……
这些司机原以为花上数百元好处费,就能省下更多的过路费,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
今年6月,法院对该案涉案五名人员依法进行了审理判决,其中许某、李某、付某分别被判刑10个月、9个月、9个月,另外两人分别被处罚金5000元。
■记者 赵伟 实习生 邵林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