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被称为“贵州打黑第一案”——黎庆洪涉黑一案依法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黎庆洪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经过长达1个多月的开庭审理,法院认定,1999年黎庆洪纠集杨松、何菊建、蒙祖玖等20余人,在贵州省开阳县成立“同心会”,推举黎庆洪为“大哥”。在“同心会”的基础上,黎庆洪纠集何菊建、李相建、黎猛等人,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为黎庆洪等人所经营的矿业提供非法保护、聚众斗殴、开设电玩城赌场聚众赌博以及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危害一方,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其中黎庆洪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起组织、指挥作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且系首要分子。何菊建等38人先后加入黎庆洪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陆松涛等17人分别构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
依照相关法律,法院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等,分别判处李相建等49人有期徒刑14年至6个月不等或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刑罚。
■综合新华社、南方都市报
幕后
名律师法庭上遭驱逐 警方否认使用老虎凳
黎庆洪被捕前是年轻的民营企业家,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贵州省第十届政协委员。2008年9月,黎庆洪被贵阳警方以涉嫌赌博罪刑拘。
2009年3月,贵阳市中级法院认定,黎庆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赌博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采矿罪五项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9年。
黎庆洪上诉后,贵州省高级法院于2010年7月12日作出裁定,案件被发回贵阳市中级法院重审。2011年8月,此案由贵阳市小河区检察院起诉至小河区法院,再次进入一审。
名律师遭驱逐气晕在法庭上
今年1月9日,该案在小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月10日,由于被指不断违反程序遭到律师团的强烈抗议,审判长黄敏先后将3名辩护律师驱逐出法庭。1月12日,庭审中再次发生戏剧性一幕。当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抗议法庭强行推进庭审,审判长下令将迟夙生赶出法庭,23名法警一拥而上,迟律师当庭晕倒。
警方否认使用老虎凳
5月11日,公诉机关小河区检察院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小河区法院依法同意延期审理。6月,该案继续开庭。6月18日,该案进入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由于被告人称曾遭刑讯逼供,一开庭,审判长就宣布,在进行非证调查前,法庭就前几天庭审中多名被告人供述公安机关使用“老虎凳”审讯被告人一事进行调查。公诉人向公安机关调取了所谓“老虎凳”实物照片,经12名被告人当庭辨认、质证,确认被告人所称的“老虎凳”其实就是公安机关按公安部有关规定使用的“审讯椅”。这与刑具“老虎凳”相去甚远,完全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