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3日讯 签证没办成,旅行社拒退18万旅游费(详见本报5月23日A10版)一案最近有了结果。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旅行社不仅需要退还18万多的旅游费用,还需赔偿2万多元违约金。
旅费退不了,状告旅行社
2011年8月,长沙市民彭兰(化名)和同事计划去印度、斯里兰卡旅游,通过湖南新康辉国旅签订了旅游合同。每人交了1.86万元,总共21个人。费用包括了签证费,由旅行社负责办签证。而就在出发前一天,其中10个人被通知因为签证没办成,去不了,钱也退不了。
来自湖南农业大学的一个学生组成的维权团队向他们伸出了援手,将旅行社告上了芙蓉区人民法院。
今年5月22日,此案在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新康辉旅行社辩称,彭兰等人提交的材料有问题,才造成签证办不成。
大学学子告赢旅行社
7月20日,彭兰等人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他们胜诉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合法有效。新康辉旅行社未按照约定安排其中10人旅游,已构成违约,应退还这10人的旅游费用。同时,新康辉旅行社在旅游出发日的前一天才通知10人签证未办好不能出行,旅行社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他们赔偿旅行费用15%的违约金。
法院一审判决,湖南新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退还旅游费用18.6万元,并赔偿违约金27900元。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宾妹莲 贺双艳 张刘薇子
提醒
旅游合同,承诺都要写出来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介绍,市民出游前,应提前办好签证,旅行前跟旅游公司签好合同,对可能有争议的地方和旅行社的口头承诺应白纸黑字在合同中写明,如签证、小费、自费项目、购物等情况。工商、旅游等部门发布过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市民可以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参考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