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轮值主席国、柬埔寨副首相兼外交部长贺南洪20日下午在金边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了东盟外长就南海问题达成的六项原则。东盟外交部长决定依据《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及《东盟宪章》就这些原则加强有关磋商。
六条原则
1 全面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有关声明;
2 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后续行动指针;
3 尽快达成“南海行为准则”;
4 全面遵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
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国际法;
5 各方继续保持克制,不使用武力;
6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
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国际法和平解决有关争议。
回应
中方对同东盟国家商谈
南海行为准则持开放态度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20日表示,中方注意到东盟方面就南海问题所作表态。
东盟外长20日发表关于南海问题六条原则的声明。洪磊在就此答记者问时说,南海问题的核心是有关国家围绕南沙群岛主权和附近海域划界的争议。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洪磊说,中方愿与东盟国家一道,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中方对同东盟国家商谈“南海行为准则”持开放态度。希望各方都能严格遵守《宣言》,为商谈“准则”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气氛。
专家解读
东盟不愿对华关系被南海问题引入歧途
六条原则究竟体现了东盟在南海问题上的何种立场?缘何东盟择此时机就南海发布文件?中国应怎样看待这六条原则?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曲星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从形式上看,这六条原则是对前不久落幕的东盟外长会未发表《联合公报》的一种弥补。
曲星说,在本月于柬埔寨举行的东盟外长会上,越南、菲律宾企图把他们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纳入《联合公报》中,把南海问题变成中国和东盟的问题。《联合公报》“流产”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东盟其他国家并不认可这种做法。
“实际上,今天发表的六条原则,内容和越南、菲律宾想在柬埔寨东盟外长会上塞进去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当时没有被东盟国家接受的,今天仍然没有被接受。六条原则基本内容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差不多。”曲星说。
“原则中包括了国际法,是非常重要的提法。”曲星表示,国际法决定领土归属,海洋法决定海洋权益的划分,并不是国家间领土主权争议的国际条约。相关方面希望仅纯粹遵照海洋法,及获取所谓200海里之内的领海权,这和六条原则的精神是不一样的。
“从东盟外长会上的争议,到未达成联合公报,再到现在发表的六条原则,这一过程恰恰说明东盟成员国的主流还是要和中国发展友好合作,不愿使中国和东盟的关系被南海问题引入歧途,这才是问题的最大关键。”曲星说。
“菲律宾和越南利用东盟和中国形成对抗的企图不可能得逞。(六条原则的发表)说明在南海问题上,他们在东盟是孤立的。”曲星说。
■综合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