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6日讯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去年7月实施以来,我省已基本建立由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五大险种组成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截至今年5月底,我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90万人,城镇居民医保覆盖率达95%以上,提前两年实现国家新医改提出的城镇医保参保率为90%以上的目标。
以2004年工伤、生育保险的正式启动和200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试点为标志,我省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已基本确立。截至5月,我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64万人。此外,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667.61万、539.93万、430万人。
■记者 邓晶琎 通讯员 陈潇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