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天河有多处天桥和高架桥底,浇筑了密密麻麻的水泥锥。记者向多部门了解水泥锥区域的管养权属,却没有部门“认领”。有工作人员表示,过去桥底聚集了太多的流浪人员,市政部门为防止安全隐患,在桥底建了水泥锥。有市民认为,作为城市的管理部门,应该宽容对待流浪者,采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
世界上的任何国度或任何时代都有流浪者。流浪者的来源非常复杂,但基本上分为两类人:一是失业者或被社会淘汰的边缘人;一为自愿放弃世俗之“尊严”而选择流浪生活的人。他们居无定所,在城市中流浪,行乞或当临时工,公园、桥底等是他们免费的“家”。不管他们的形象是多么的邋遢,不能登大雅之堂,流浪者也是人,这个世界应该有他们的立锥之地。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特意去限制、排挤、歧视这种人的存在。
南方大都市——广州的做法让人纠结。如果事实没有出入的话,借用著名主持人崔永元的“三不体”句式,可以谓之:不人道、不地道、不义道。
流浪汉绝非一个纯粹的弱势群体,也绝非“不光彩” 的代名词。有人说过,这个世界只有两种人真正拥有广阔的疆土、阳光和空气,一种是国王,另外一种人就是流浪汉。为生活所迫或为志趣所“迫”的流浪者,不仅是多彩世界的构成部分,也是人类社会奢华或者富贵生活的牺牲品,更是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中的人们精神的某种寄托。从绝对的意义上说,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的“流浪者”。让他们拥有起码的尊严,让他们感受到这个世界的人性与温暖,让他们不再为窘迫的生活继续窘迫……哪怕是一句话,一处遮风避雨的场所,一个散发着余热的馒头,都是对游曳在生活底层的人类同胞表示的善意。
由此联想到长沙关于将来的地铁车站或列车内不准乞讨、卖艺的规定,内心不禁怃然、愕然。我们并不否认城市管理者的职业秉性,及为大多数人们谋福利的动机,可无视甚至歧视流浪者的人权,是不可原谅的失误。有网友讥讽有关部门“不缺钱,但缺德”,确是一针见血。流浪者,总是被看成城市的“污点”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从某个意义上说,也无可厚非。这一群体的复杂性,及窘迫与被驱逐的命运,尊严和道德准则的渐渐湮没,进而使他们的危险性与破坏性增加,当累积到一定程度,其带来的后果堪忧。其实,这正是公权力不仅没有效保护他们、反而压制他们带来的灾难性结局。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广州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城市,对于流浪人员,应该关注救助站有没有向他们敞开大门,而不是用这种方法美化市容。立交桥底和人行天桥桥底是“宝地”,以香港的经验,这些空地可以用作建立公交车总站……忠言逆耳,不知中国最大的部门——有关部门听进去没有?■吴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