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4000余万元装修,却成了半拉子“危房”——这就是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公楼。该楼使用13年后,三亚中院计划将其由内到外装饰一番,以改变它的形象。因为设计计划一再变更,装修预算也从最初的1800多万元增加到4000多万元。在装修过程中,大楼主体出现倾斜。经专业机构检测,这座问题办公楼不得不停工。
几千万装修费丢进水里不说,还把一栋能正常使用的办公楼装修成“危房”,三亚中院真是“大手笔”啊。这不,“三亚市规划委员会同意三亚中院择址另建新楼”,“再创辉煌”依然不是遥远的梦。
遗憾的是,这在目前的中国已成普遍现象。政府机关超标准、超豪华建办公大楼,屡受国人诟病,那些林立的豪华办公楼,成为中华大地一道道华丽而又刺眼的伤疤。中共中央办公厅2007年曾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省(部)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市(地)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县(处)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这些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很多时候沦为一纸空文。三亚中院办公楼“建筑面积9489.6平方米”,即是明证。
据媒体报道,这座楼落成初期,在其所在的金鸡岭路可谓鹤立鸡群。有一段时间三亚市的一些重要会议选择在这里召开。随着三亚城市建设不断推进,一度风光的三亚中院办公楼又被淹没在更为漂亮的建筑群中。2009年下半年,三亚中院启动了装修、改造计划。更让人难以释怀的是,“大楼楼体严重超负荷”的原因是,办公楼在改造、装饰过程中,加装了过重的钢结构和使用了过多的大理石等装饰材料,使得大楼原有的地基无法承受新增的压力。
建设如此奢华的办公大楼,本就不对;又如此豪华装修,更是错上加错;更何况奢华过度,成半拉子“危房”后,还可以易地再建……财政拨款也好,民脂民膏也好,地方官员是不心痛的,是不在乎的。如此大手大脚、大兴土木的背后隐情,几乎天下人都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如是分析其动因,“这一方面缘于地方政府官员追求奢华的心理,另一方面是树立地方形象工程的需要,而每个工程多少也牵涉到各方利益”。真是一语中的!
“牵涉到各方利益”也许最为犀利、准确,因为这利益中就包含了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所以,神州处处有“宫殿”,胜过琼楼玉宇无数。三亚中院的办公大楼,一波三折,任意挥霍,其实自在“情理”之中。但估计他们会很“不幸”,因为媒体曝光后,严厉追责难免。只是,如果产生这办公大楼乱相的土壤存在,类似的悲剧还会继续上演。
■吴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