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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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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审议, “养儿防老”变“居家养老”
现行老年法仅有10条未修改 拟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

    我国已有5000年历史的“养儿防老”传统观念有望改变。

    26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等多部法律草案。其中,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关系到1.85亿老年人,草案对家庭养老重新定位,将现行法“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为“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

    从6章50条扩展到9章86条,仅有10条未作修改……业内专家表示,法律修改“脱胎换骨”,体现了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勇气和智慧。修订草案还明确,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

    “养儿防老”变“居家养老”

    根据我国国情,绝大多数老年人会选择在家中安度晚年。

    修订草案新增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发展社区服务,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社区配套建设规划。

    “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法律同时规定,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

    修订草案新增规定,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同时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予的财产。

    失能护理补贴和高龄津贴

    修订草案明确,国家逐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鼓励、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法律还规定,国家鼓励地方建立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享受社会服务受法律保护

    修订草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老年人口比例及分布情况,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

    在支持居家养老方面,法律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针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难”,修订草案也作了特别规定。修订草案还设立“宜居环境”专章,今后政府在制定城乡规划时,要适应老龄化发展的需要,统筹考虑适宜老年人生活的各类设施建设,并建立和完善有关涉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解读

    几千万老人需社会照料

    我国现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于1996年。截至2011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8499万人,占总人口的13.7%。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全国老年人口将增加4300多万,达到2.21亿。相关调查显示,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人。

    在“养儿防老”观念下,“中国式老人”的生存状态一直以来并不乐观,尤其是近年来,“啃老族”、“争房族”、“重组家庭族”等现象不断出现,5000年的传统养老方式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也对老年人的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

    如何从法律上将养老及其相关问题规范,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已成为政府与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专家指出,像过去那种多子女家庭来共同照顾老人是不可能的,发展居家养老是针对老人独居这一现象所作出的一个正确选择。

    关注·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地方政府不得自行发债

    在地方各级财政收支矛盾日趋紧张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是否会放开成为此次预算法修订的一大焦点。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拟恢复现行预算法关于地方政府不得自行发放政府债券的规定,重申“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记者了解到,2011年12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在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基础上,曾提出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作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时指出,考虑到近些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急剧上升达10万多亿元,带来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草案二次审议稿恢复现行预算法规定,明确从严规范地方债务,规定除法律或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还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旨在从法律层面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关注·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

    私募基金首次纳入监管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这是我国首次从立法层面把私募基金置于监管视线之内。

    针对私募基金的特点,修订草案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应达到规定的收入水平或者资产规模,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两百人。

    修订草案依据证券法对证券的定义,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除可以投资于上市证券外,还可以投资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等其他证券。

    关注·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

    劳务派遣有望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实现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的规定。草案还规定,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并提高了开办劳务派遣公司的准入门槛。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以及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同工同酬的规定。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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