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4日讯 昨日下午5时,岳阳某小学12岁的少年郑昌中与另外11名同班同学下午放学后,前往距离学校一公里远的一个工地的水坑里游泳,结果再也没上来。
12个学生深坑戏水,1人溺亡
郑昌中是岳阳市新路口小学六年级C112班的学生。昨天,他所在班上的12名同学相约放学后到洛王街道办事处正对面工地深坑游泳。
“ 十几个伢子将书包放在边上,光着屁股在玩水,突然听到有人喊救命,有两个伢子上来,说还有一个人沉到水底去了。”附近居民包先生听到呼救后,从水中救出郑昌中,做人工呼吸,待警察和120救护车赶到时,郑昌中已经不行了。
“当时3人在浅水区,9人落入深水区,一个水性好点的伢子拉了5个人上来,另外4人也相互协助爬了上来。可能是没有站稳,郑昌中和我伢子王毅又滑了下去,郑昌中将我儿子王毅顶了起来,然后自己因体力不支沉入了水中,再也没有出来。”王毅的母亲熊女士称,事后儿子这样告诉她。
工地深坑无防护措施
郑昌中来自四川,母亲在他很小时去世了,父亲在附近工地做事。事发后,郑昌中的父亲赶到现场,见到儿子的书包和鞋子放在水坑旁边,悲伤过度当场晕厥。
“ 他家里实在太贫困了,没有妈妈,父亲又忙于生计,没人看管,衣衫褴褛,我看他实在是太可怜了,还送了几件衣服给他穿。” 新路口小学校长接受采访时悲痛地说。
12名学生的班主任刘老师说,“快放暑假了,我们经常要求学生不要下河塘游泳。出了这个事情,我们异常心痛。”
“这个工地有近20亩,开发商是岳阳市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地中间有十多个坑,淹死人的那个坑最深处有2米多。”据了解,工地周边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
“这段时间经常会有中小学生成群结队来玩水,我还骂走过他们好几次。”工地附近的居民廖先生说,他们多次向开发商反映过,要求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可是一直没有结果。
死者家长索赔30万
不幸遇难的学生家属说,开发商没有设置任何警戒标志和防护措施,存在明显的过错和主要责任,要求开发商给予赔偿30万元。
开发商则认为要价太高,项目负责人李总表示,“家长也存在监管失职过错,我们该承担多少就承担多少,漫天要价肯定不行。我们会尽快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和醒目标识,以免悲剧重演。”
目前,当地已经成立了事故协调处理领导小组,但截至晚上7时,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记者 袁礼成 通讯员 邓罗明 李干成
事故链接
长沙9岁小学生捡鞋掉水坑身亡
今年5月20日,为了捡一只鞋,9岁的小洋(化名)掉进了雨花区圭塘路莲湖小学对面工地中的水坑。虽然路人及时施救,小洋仍然离开了这个世界。
工地未设围栏
小孩溺亡获赔12万元
海南昌江某工地水坝因未设置护栏,年仅12岁的冯某某溺水身亡。其父母认为工地负有责任,将工地告上法庭。5月15日,昌江法院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以12万元的数额达成和解。
警方提醒
未成年人别盲目施救
长沙警方发布警示提醒市民,游泳时万一发生溺水或脚部抽筋,游泳者千万不要慌张,要大声呼喊让周围的人尽早发现自己,同时,尽可能将嘴露出水面,等候救援。
施救者在施救时也要保持冷静,最好是递给溺水者一截木棍或树枝,尽快将溺水者拖带至岸边再行抢救。不提倡未成年人和不识水性者盲目施救,于这两类人而言,应及时报警,更应该做的是“见义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