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说这几天很辛苦,不想活了,还苦苦求我给她买农药。我不忍心看着她这么受罪,就……”
去年5月,应母亲李术兰一再要求,川籍农民工邓明建(现年41岁)买农药帮助母亲服毒身亡。5月30日,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邓明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情】
近20年照顾病母令人动容
2011年5月16日14时许,租住在番禺区石碁镇的邓明建报警,称其73岁母亲李术兰在出租屋内自然死亡。但警方尸检却发现是中毒死亡,其后,邓明建坦承,其受母亲请求买来农药帮其安乐死。
据了解,邓明建还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弟弟。1991年,母亲便中风瘫痪,其后在邓明建的照顾下,慢慢恢复……为贴补家用,十多年前,邓明建夫妻先后来到广州打工,每月寄钱回家给母亲治病。2010年,邓明建把母亲背到了广州,在身边照顾。到广州打工,李术兰因怕拖累儿子多次产生轻生念头。“经常看他背妈妈上医院,没有这个儿子她(母亲)活不了这么多年。 ”侯阿姨与邓家人在老家和广州都是邻居,对邓明建十多年来的勤孝看在眼里。在其出租屋附近的邻里都知道,妈妈的一日三餐、洗澡、梳头等,几乎都由邓明建打理。因此,邓明建的家人、亲友,老家的广州的,纷纷请求法院轻判“好人”。
【自述】
母亲抓住我的手让我买农药
受病痛折磨,母亲多次让我买农药给她喝,但她别的话我都听,这件事我没有答应过。
事发那天7时多,母亲叫我不要上班陪她,我说让我先去厂里请个假。 9时30分,我回来了,母亲说这几天睡不着,很辛苦,让我给她买瓶农药。一开始我不愿意,但她一直抓住我的手不放,一定要我去买。我没办法,就出去花了29元买了两瓶农药。母亲一见到我,就让我把农药拿给她,我打开瓶盖递给她,她接过就喝了两三口。
过了两三分钟, 母亲死了。我打电话给妻子,之后又打电话给其他亲戚。妻子回来后,我们两人一起帮母亲换上新衣服。后来,厂长也来了,说要通知殡仪馆来处理尸体,后来派出所的也来了。
【宣判】
被告人一贯孝顺应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邓明建的行为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邓明建的犯罪行为发生于家庭直系亲属之间,且是被害人在年老患病情况下产生轻生念头并积极请求而造成的,念及他近20年来赡养母亲的一贯孝顺表现,其犯罪动机确有值得宽宥之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亦相对较轻。法院决定对邓明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判处邓明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对话
“感谢法官,我知道错了”
5月30日12时10分许,邓明建走出了看守所大门,红色T恤映衬着苍白的脸,他轻轻牵着妻子走出来,面对重重包围的镜头,此时他眼泛泪光。
记者:你想到过能被判缓刑吗?
邓明建:没有想到,感谢法官。
记者:作案时,你知道是犯罪吗?
邓明建:没想到是犯了故意杀人罪,现在知道了,我很后悔,知道错了。
记者:有什么想对母亲说的吗?
邓明建:我还想她多活两年,不想她死。
记者:在里面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邓明建:想家,想母亲。我很感谢妻子,我要回去看母亲,去拜拜她。
法理与人伦
“是家庭的人伦惨剧
也是社会保障的悲剧”
关注邓明建一案长达半年,广州番禺区政协委员、番禺区法院司法监督员黎万丽5月30日旁听庭审后指出,综观整个事件,孝子杀母不只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的悲哀。黎万丽表示,很希望相关部门能以此案为引子,认真思考目前社会保障、医疗、司法等制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让存在困难的人能找到出路,能看到希望,才能避免类似‘孝子杀母’、‘慈母溺子’等人伦悲剧一再发生”。
邓明建的辩护律师唐承奎说,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也符合预期。“严格来说,这个案子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安乐死,只因邓明建的知识有限不懂法律而造成了这出悲剧。” 唐承奎认为,接办这起备受关注的案子,最大的感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备及救助机制缺失,才使邓明建母亲一再有“想死”的念头。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高新会称,“弑母悲剧”暴露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缺失。他说,中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试点,到2010年才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但保障水平低,贫困家庭依然看不起病,在外地打工看病很难报销,还存在参保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问题。高新会说,农民和农民工收入水平低,支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常说久病床前无孝子。邓明建助母自杀与其说是冷血和残忍,不如说是无助和无奈。
■综合新快报、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