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8日讯 受骗者达1000多人、涉案金额500余万元、起诉书有1米高、庭审时间为3天(详见本报3月21日A08版报道)。今日,女“总裁”张莉带领32名骨干成员上演的“世纪审判”传销案在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宣判,自称“不识字”的张莉获刑三年。
2009年3月,张莉在江西南昌加入传销组织。2009年6月,张莉来到长沙,担任“体系总裁”,在岳麓区黄鹤小区、开福区金霞小区等地从事传销活动, 以缴纳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份额费为条件,吸引成员加入。
张莉积极发展下线,两年间共获取违法所得110余万元。
该案判决书多达25000字,共45页。法院认为,张莉等33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一年二个月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张莉被判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戴罗鑫
通讯员 李少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