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8日讯 “高考试卷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都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三科试题由我省统一命制,其他科目的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 ”今日,省教育厅公布2012年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类试卷都被列入“国家机密”
实施办法规定,全国统考(含我省自主命题)的试题(包括副题)、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和职高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另设“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等志愿
高考志愿按录取批次将另设“单科优秀考生”志愿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单科优秀考生”志愿的,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本科三批(B)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其所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四科中的某一科目的成绩位于该科目报考人数的前万分之一(按四舍五入办法取整)以内(含最后一名的同分考生)。
具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的考生,可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为:本科提前批志愿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6月26日至27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有关批次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分别为:本科一批7月18日,本科二批7月24日,本科三批(A)7月31日、本科三批(B)8月7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8月18日、第二次8月21日。
已被高校正式录取一律不准改录
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本科专业。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分数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线,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省内省属高校可按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
对填报了“单科优秀考生”志愿的单科成绩优秀考生,增加一次投档机会。外省高校录取单科成绩优秀考生不得占用预分计划,所需的计划由高校从预留的机动计划中解决;省属高校可以使用机动计划或预分计划录取单科成绩优秀考生。
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未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
录取工作结束后,本、专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安排补录,也不办理录取未到校考生的删除手续。■记者 贺卫玲 黄京
实习生 叶俏华 吴翠翠
相关规定
不同考场试卷雷同视为作弊
省教育考试院在官方网站转发了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该办法将原第七条第(二)项:“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修改为“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以解决由于使用通讯工具作弊,出现答案雷同已经不限于同一考场的问题。
政策连线
七类考生可获得鼓励性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1 应届生并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可以加15分。
2 应届生并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表彰者可以加20分。
3 应届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可以加20分。
4 应届生并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运动项目必须符合我厅规定),可以加20分。
5 应届生并在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运动项目必须符合规定),在报考当年经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可以加20分。
6 应届生并在高中阶段参加市州级综合性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3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运动项目必须符合规定),在报考当年经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可以加10分。
报考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和省内高校体育特长生不能享受以上(4)、(5)、(6)项优惠加分。
7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