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股东会议决定,本公司决定注销,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债权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以书面形式申报债权。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618号(银华大酒店)1709房 联系人:孟宪忠 电话:8442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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