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湖南宁远人何林清和何寿成因教训勒索者聂发忠致其死亡,被判有期徒刑15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今年春节,何家亲属却意外得知“死者”聂发忠还活着,并申办了第二代身份证。然而,当何家亲属赶到“死者”老家时,聂家人却不知所踪。而翻看此案当年的审判经过,亦是疑点重重。5月5日,广东省惠州市公检法已召开联席会议,博罗县公安部门已着手对此案进行核查。
事件回放
索要保护费反被“打死”
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2005年10月25日傍晚6时左右,湖南省宁远县中和镇人聂发忠和黄印辉(绰号“许巴”)到博罗县龙溪镇,电话勒索同是家乡人、在龙溪做建筑包工头的何寿成、何林清。何寿成、何林清得知聂发忠等人正在该镇博园公路旁的忠南大排档吃饭,即商量找人教训聂发忠、黄印辉等。聂发忠等人见状即四处逃散,何寿成、何林清等人即追打对方,其中聂发忠跑至龙溪镇农村信用社门口被打伤倒在地上,随后被巡逻治安员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6年,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何寿成、何林清在遭到聂发忠和黄印辉的威胁勒索后,不是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而是纠合多人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威胁勒索人的身体,并导致被害人聂发忠被殴打致死,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两名被告人均受被害人聂发忠等人勒索,被害人亦有过错,法院对两名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何寿成、何林清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令两名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聂友甫、胡格章(被害人聂发忠父母)的经济损失共101654.40元。
峰回路转
时隔七年竟“起死回生”
此案发生7年后,在2012年春节,聂发忠被发现“复活”。何寿成的姐夫欧某告诉记者,今年春节,一位与聂发忠同村的人到何林清家所在的村子里走亲戚。欧某随口向其问起了聂发忠的情况,那人当时回答说可能没死,还称家里有人最近还跟聂发忠一起玩过。
于是何林清的家属便开始着手调查此事。当他们到宁远县公安局户籍部门查询时,结果却让他们十分意外:一个叫“聂华忠”的人在2010年10月20日办了第二代身份证,而聂友甫(聂发忠的父亲)家的户籍登记上也有“聂华忠”,注明是聂友甫的三子。值得一提的是,当年的“死者”聂发忠也是聂家第三子。他们立刻赶往聂家人所在的村子,然而让他们无比失望的是,聂家人已经不在村子里了,他们去了哪里,什么时候走的,村里人都不愿告知。
由此,两位被告人的亲属均认为当年死去的并不是聂发忠。于是,何寿成的女儿何春花、何林清的妻子胡国珍于2012年4月23日分别向惠州市检察院、惠州中级人民法院、惠州市公安局、博罗县公安局递交了《刑事申诉报告》,称现有确实的证据证明聂华忠并未死亡,请求复查此案,并撤销原判决书,依法判决何寿成、何林清无罪。
疑点重重
证人均与﹃死者﹄有亲密关系
何林清的家属还提出,原审判决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其中判决书上三位证人均与聂发忠有亲密关系,而两位保安员证言称“在死者躺着的地方有很多血”与现场勘查结果“现场未发现有物证和痕迹”相矛盾。所有的证人证词中并没有一个人能够证明躺在案发现场的那个人就是聂发忠,也没有人目击或证明何林清或者何寿成中的某一个人跟聂发忠有直接的肢体冲突。
赔偿款多年未领令人奇怪
“死者”聂发忠的尸体是由死者的哥哥聂某认领的,也并没有让何林清和何寿成前去辨认。获刑后,二人被移送原籍湖南老家执行刑期,赔偿款也打进了法院账户,但受害方却一直没领取。何林清的叔叔说,据聂发忠的村里人称,按照当地风俗,人死后骨灰要下葬的,但是,当地未发现聂发忠的坟墓。
现场附近另有人打架并死人?
如果聂发忠还活着,这具男尸是谁呢?何林清的家属称,在案发后曾听在场的工人说,在案发现场的附近有另一伙人在打架,并打死了人。那么为什么死者哥哥会确认尸首呢?为什么聂发忠的家属迟迟不来追要赔偿款额,还举家“失踪”呢?何林清的家属认为,还有很多疑点无法解开。
核查谜团
惠州警方赶赴宁远着手调查
记者从惠州市中级法院了解到,惠州有关各方接到关于此事的申诉后十分重视,5月5日惠州公检法各方召开了联席会议,责成博罗县公安部门对此事进行核查。据了解,博罗县公安局向湖南省宁远县中和镇相关派出所查询聂华忠个人信息时,当地派出所证实有此人,但是聂华忠是否与聂发忠同为一人,目前还不得而知。
5月22日,记者从宁远县有关部门获悉,惠州民警三天前已抵达宁远进行调查。据了解,惠州警方两次赴湖南均未找到聂家人,其他信息警方未透露。
■据广州日报、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