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 今后,在长沙申领小额贷款更容易了。今天,《长沙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正式公布,新办法放宽了对申请人员的户籍限制。
长沙市小额担保贷款中心主任赖建辉表示,按新规定,只要是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在长沙市(含六区三县、市)自主创业的个人(含合伙经营),其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都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此外,长沙市还将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万元一举提高到10万元。
若是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还能更高,有关部门会根据人数和项目情况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进行联合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贷款,根据项目情况和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个人贷款期限为两年。借款人有延期要求的,向担保中心提出申请,经担保中心和经办银行批准,可以展期一次,延期期限不超过一年。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具体还款方式由贷款企业和经办银行签订的合同确定。对信用良好,按时还本付息且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可给予二次贷款。目前为止,个人最高的二次贷款金额已经突破20万元。
■本报记者
申报流程
社区劳动服务保障中心——街道(乡镇)公共服务站——区、县(市)担保中心——经办银行
(需提供材料:贷款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贷款申请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证明、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合伙经营的还需提供工商部门认定的合伙经营证明)
申请条件
1、经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租赁或承包经营,或从事出租车营运、客运货运的必须出具租赁承包合同,或提供营运证;从事种养殖业的,必须由当地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经营证明;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运输业除外)和一定的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4、具备还贷能力;
5、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