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2日讯 浏阳市人民法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不穿法袍,却和法官同坐一排、同审一案。判决前,主审法官得先征询他们的意见;判决后,他们的名字张贴在法院大门口,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他们,就是代表民意参与案件陪审的人民陪审员。
“无袍法官”来自各行各业
卢光正,60岁,化肥厂退休职工,浏阳市人民法院优秀陪审员。
说起6年前成为人民陪审员的经历,卢光正至今记忆犹新。
“那时我还是化肥厂的一名技术员,一天法院打电话来问我想不想报名当人民陪审员,我一口答应了。”卢光正说,在化肥厂当技术员时,常遇到官司纠纷,那时候他就想法官的作用太重要了,梦想着有一天与法官同台审案。
在浏阳市人民法院,像卢光正这样的人民陪审员一共有70名,他们年龄大多在30至50岁之间,有教师、记者、商人、工人、农民,还有下岗人员和待业青年,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
他们的意见,院长也得买账
卢光正记得,自己刚当上人民陪审员不久,就参与审理了一起7岁男童被花炮炸伤的案件。庭审中,断案法官认为伤者家属应找经销商索赔,而不是找厂家。但卢光正则坚持认为厂家也应负责。
“合议时我提了两点意见:首先,案子的举证责任在被告,但被告拿不出确切的证据证明肇事产品不是他们生产的;其次,被害人是一个7岁小孩。与被告相比比较弱势,我认为法律应当保护弱者的权益。”最后审判委员会采纳了卢光正的意见,判厂家承担50%的责任。
“我没什么法学素养,只是站在普通人的立场发声。职业法官能尊重我们,让我感到了法律的公平。”卢光正说:“在浏阳法院,就算院长也很尊重我们的意见。”
权力虽大,监督也无处不在
浏阳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权力这么大?
院长范登峰微笑着默认了。“职业法官常年埋头办案,不知不觉会陷入思维定式,审理时只考虑法律因素,容易成办案机器。而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行业,接触面广,能从社会角度看待案件。有他们参与,审判过程会更加公正、公平。”范登峰表示。
但这种权力也受到了监督。在浏阳市人民法院门外,陪审员的照片、姓名、所在庭室都一一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另外,法院还会与他们签订《廉政司法承诺书》,并通过发廉政短信、上廉政课等方式确保陪审员不被腐蚀。
■记者 王智芳 龚化
通讯员 易慧琳 何志远
荣誉榜
浏阳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
良性运转的人民陪审员机制只是一个缩影。 在浏阳市人民法院的宣传陈列室,诸如规范量刑、调解介入、反规避执行、数字化庭审等关键词均一一列举。
理念背后,是荣誉:继去年挂牌“全国优秀法院”后,在最高人民法院2月13日召开的全国模范法院、模范法官表彰大会上,浏阳市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全省唯一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