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县暮云镇毗邻107国道的高果糖厂原址,两栋崭新的六层住宅楼立于一群低矮的棚户区里,显得格外醒目。自去年7月完工后,这两栋由长沙县住房保障局督建的保障性住房空置至今。而本该住进新楼的40余户低收入家庭,现今却在新楼附近棚户区蜗居。
这些家庭究竟为什么不住新楼住棚户?2月7日,记者深入原高果糖厂棚户区,对此展开了调查。
■记者 龚化
【窘况】
六旬夫妇木棚蜗居近两年
和那些我们熟悉的小区相比,原高果糖厂的生活区显得颇为冷清。一排老旧的矮楼再加上三五错落的棚户,便构成了一个数百人生活的小区。走进棚户区,偶尔有收音机的声音飘进耳朵,仔细一听,是京戏。而坐在门口闲聊的,多半是年过半百的老人。
高贵才,67岁,原高果糖厂下岗职工。两年前,单位的集体住房因棚户改造被拆后,他和老伴张秀华租了农户的一片菜地,搭了一个小木棚做“家”。木棚没大门,仅靠半块木板遮挡着。上盖石棉瓦,地上铺碎砖块,以塑料布和木板遮风挡雨。近段时间阴雨绵绵,老两口的“家”中到处都是积水。“还好过年时晴了几天,不用去亲戚家躲雨。”张秀华笑着告诉记者,眼睛却是红红的。
像高贵才夫妇一样的棚户租住户,在这里有40多户。他们均是原高果糖厂的下岗职工,60岁以上的户主有20多名。其中多数老人几代同堂,一家数口挤在狭窄的棚户里生活。
【疑问】
“说好的廉租房咋成经适房”
30米外,就是那两栋红砖蓝瓦的新楼,那本是为他们而修的。据新楼附近张贴的“项目简介”介绍:2010年,长沙县政府对原高果糖厂棚户区进行改造。总投资1420万,迁出44户棚户居民,新建保障性安居房2栋84套。
74岁的老人唐自荣告诉记者,2010年6月,长沙县住房保障局向44户棚户居民下发了一份《告知书》,第一条便明确新建保障性住房的安置政策:“(拆迁棚户居民)对照家庭实际住房情况,在经济适用房、产权共有、廉租房等形式中选择。”
按经济适用房的形式,棚户居民需以1600元/的价格,买下面积为60的安居房;若按产权共有的形式,棚户居民可首付50%,与长沙县住房保障局共享房屋产权;若按廉租房的形式,棚户居民每月只需缴纳1元/的租金,便可入住。
2011年7月,安居房建成。可长沙县住房保障局的一纸《分房方案》却让44户居民傻了眼。《方案》中,长沙县住房保障局避而不谈“廉租房形式”,而是直接通知44户棚户居民选房、办理经济适用房购房手续!说好的廉租房没了。
【调查】
44户中40户愿以廉租房入住
“我每月退休工资1300元,老伴张秀华没有退休金。除去每月的水电、煤气、油米、果菜等生活开支,还有医药费,一个月剩余很少。”高贵才说,他虽有子女,可都已成家。如果有廉租房,自己过一天算一天,也不会给子女添累赘。
如今,住在棚户里的高贵才不时会念叨起被拆迁的单位老公房。“破是破,至少看上去像个家。”
据记者一户户走访,44户居民中,真正有财力、有意愿花96000元买下这套60住宅的,只有12户人家。但如果有选择余地,12户中有8户还是愿接受“廉租房”。
“租不得,买不起。”棚户居民唐自荣说,这是导致40多户拆迁家庭蜗居棚户,而“安居”房却空置半年的真实原因。
而事件追本溯源,问题还是出在前后不一的《告知书》与《分房方案》上。采访当天,记者曾多次致电文书的出具方——长沙县住房保障局,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
质疑
是廉租房还是经适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而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性住宅。
据长沙市住房保障局一位负责人透露,目前在长沙市的保障性住房以经济适应房为主体。“廉租房很少,基本上都穿插在经济适用房小区内。”对于原高果糖厂保障性住房属廉租房还是经适房一事,负责人表示:“可能一开始就是经适房,廉租房只租不卖,只有经适房才能拿出来卖。”
原高果糖厂棚户区内的这两栋保障性安居房到底是廉租房,还是经济适用房?如果是廉租房,为何长沙县住房保障局下发的《告知书》中,明确提出“廉租房”的备选项?如果是经济适用房,这44户拆迁棚户居民将何以为家?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