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3日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我国拟将扩大汽车召回内容,汽车产品相关信息需保留至少10年,不召回将面临严厉处罚。
公众可在3月4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发表意见。■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