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本报刊发《180万买块石头,这家国企不差钱》一文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日前,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发来回复函,否认180万“立石镇邪”。
“鞍山热能院”称,为了美化厂区环境,该公司曾从天津购买风景石一块,价格为15.5万元,加上刻字、吊装等费用总计不足16.3万元。其提供的发票显示,2009年6月17日该公司从天津市蓟县神鹰艺术品门市部以155000元价格购买了一块叠层石。
■记者 龙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