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2日讯 今后,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高配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区县(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高配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领导职务的,须分别报省、市编办审批。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重申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
通知表示,严禁擅自设立机构或机构升格,同时严禁擅自高配领导职务, 以此变相升格机构。对全市各级各类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对各级行政编制、财政供养人员、领导职务实行“零增长”管理,不得突破上级核定的编制总额。坚决制止、纠正和处理各地自定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和超编进人。全市自行制定正在执行的领导干部划定年龄界限“退线改非”和机关工作人员提前离岗、提前退养等规定应立即停止执行,今后严禁再自行制定类似政策规定。■记者 曾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