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小选、刑警支队党委成员张建岳、民警尤益民等人,最近实名举报省监察厅原副厅长、现任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称其曾在1998年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找人“顶包”。王文海就此作出回应称,他之所以被举报是因为自己当年查办洛阳市公安局“小金库”案件而得罪了人,才招致陷害。(《黑龙江晨报》12月22日)
这个新闻其实已经N次见诸媒体了,而每次新闻出来后基本上都是昙花一现。举报人言之凿凿,被举报人则不仅拉出一副委屈相,更有一种忍辱负重的壮烈感。媒体只管披露,虽有一大群网友围观,但因当地官方无人过问,更无人追究,也就不了了之。这次之所以又被抖出来,是因为看点已不在“警察实名举报,司法厅长找人顶包”上,而在追踪采访记者的手机上莫名其妙地被人充进去数千元的话费这件怪事上。
按照记者的讲述,他是在电话采访完当事的司法厅厅长王文海一个小时之后,有人分30次充值了数千元到他手机上。而事后得知,系河南省监察厅一副厅长所为。这个监察厅的副厅长和记者素昧平生,怎么这么迅速地知道了记者的手机号码并充进去几千元的费用?这个副厅长又和原副厅长王文海是什么关系?千万别说他们不认识,或者又是“临时工”干的,公众的智商受不了那么大的侮辱。
在历次的新闻曝光中,王文海不止一次地表明,自己是被冤枉的,甚至是被诬陷的。举报他,无非是假公济私,公报私仇。奇怪的是,警察屡屡举报,如果是诬陷,相关部门如何不对他们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厅长真是清白的,这几个警察屡屡网罗罪名,捏造事实,诬陷和诽谤这么重要的国家干部,如今他们如何还能从事警察工作?王厅长既然相信自己是清白的,始终拉出一副“身正不怕影子歪”的架势,又何必担心记者采访披露?如果能早一天洗清“冤枉”,甚至让那几个“诬陷”自己的警察绳之以法,不是天大的好事吗?何必还要“破财消灾”呢?
实际上这个案件本来就并不复杂,更不需要什么尖端的侦破技术,只要相关部门愿意查,事情很快就能水落石出。而现在则更简单了,这个数千元的手机话费,不就是铁打的“陈堂供词”吗?如果这个记者收到手机话费后就“噤声”了,这次的新闻爆料有可能又会不了了之。但这次厅官们弄巧成拙了,不仅没有把记者摆平,更露出了自己的马脚,这正应了一句成语:聪明反被聪明误。
■朱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