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女子足球管理部原主任张建强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和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原董事长李志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4月至2009年10月,被告人张建强在担任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足球管理中心业余部副主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综合部副主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女子足球管理部主任期间,利用管理裁判、女足工作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裁判的选派和执裁比赛中得到关照等事项谋取利益,先后24次收受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等8个足球俱乐部和2个省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人民币共计238万元。张建强又在2003年11月与足球裁判陆俊通谋,在执裁比赛中对上海申花SVA文广足球俱乐部给予关照,收受该俱乐部人民币70万元与陆俊平分(非法获利35万元,编者注)。案发后,张建强上缴赃款260.9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建强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李志民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建强的律师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
庭审调查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据新华社
庭审日程表
地点 日期 受审人
铁岭 20日8:30 王珀
丹东 20日9:00 黄俊杰
丹东 20日13:30 周伟新
铁岭 21日8:30 杨一民
丹东 21日9:00 陆俊
丹东 21日13:30 万大雪
铁岭 22日8:30 王鑫 刘心斌
铁岭 22日8:30 刘彤
铁岭 23日8:30 范广鸣等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