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引起全国关注的“368万天价过路费案”,15日在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重审。
被告人时氏兄弟犯罪事实认定和判处刑期与原判决均有重大变化——二人仍旧被诉涉嫌诈骗罪,但被告人时建锋被指控涉案金额由原来的368万余元变为不足12万元,而被告人时军锋被指控涉案金额也不足50万元。时建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时军锋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三大变化
变化1
被指控涉案金额大幅缩水
在犯罪事实认定方面,经鲁山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5月份,被告人时建锋到其弟时军锋经营的沙场帮忙,时军锋明确告知时建锋拉沙车辆所用的“WJ-30055”、“WJ-30056”车辆号牌、证件均系伪造。2008年10月底,时建锋开始全面参与沙场经营管理,负责安排车辆营运、发放雇工工资、购买销售河沙等。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两辆货车在郑尧高速公路通行,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按核准装载量计算)计人民币117660.63元。此前,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时建锋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3682110元。
经鲁山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被告人时军锋在经营河沙生意中,为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用两辆货车在运输河沙时使用伪造的车辆号牌、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在郑尧高速公路通行共计2363次,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按核准装载量计算)计人民币492374.95元。
解读
差距源于过路费载重计算方法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差距呢?一是在一审判决中认定偷逃368万元的主要依据是河南省发改委的收费规定和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涉案车辆的通行信息,在这次的再审中,公诉机关主要依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二是偷逃过路费的车辆核准载重量为25吨,在一审判决中,偷逃的过路费是按照实际载重量84.5吨的超出部分计算的。
而这次再审,起诉书中专门指明,偷逃的过路费是按照车辆的核准载重量,也就是25吨来计算的。84.5吨和25吨相差约近60吨,所以在计算偷逃过路费的金额上也会产生巨大差距。
变化2 两兄弟刑期高者只有7年
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时建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此前,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时建锋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罚金200万元。
同时,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时军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解读
改在基层法院审,不可能判无期徒刑
一审是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而这次的再审却改在了鲁山县人民法院。鲁山县人民法院属于基层法院,这主要是因为管辖权问题。
而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普通刑事案件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将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而这次再审改在基层法院审理,被告人基本上排除了被判无期的可能。这次的公诉机关也由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改为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另外,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称,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50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对应的刑期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此前指控的数额为368万余元,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变化3 被告人增加两名从犯
此次再审的起诉书共列有4名被告人。除了偷逃过路费被告人时军锋以外,还追加了他的哥哥时建锋为共同犯罪人。另外,还增加了两名从犯,就是时留申与王明伟。
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时留申、王明伟犯伪证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解读
二人涉嫌伪证罪并案处理
这是公安局对案件重新侦查后,根据相关证据,以涉嫌伪证罪将这两人与时氏兄弟案件并案处理。据了解,时建锋、时军锋兄弟曾以时留申、王明伟的名义贷款买车。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武警干部李某和张某将另案处理。
现场
辩护律师称不构成犯罪
对于指控,王永杰律师在法庭上为时氏兄弟做无罪辩护,提出4点辩护意见。
首先,军车依法是不需要交费的。其次,时军锋与武警支队签有营建“合同”,即使存在逃费行为,也应该由部队补交。再次,时氏兄弟偷逃过路费,承担的仅仅是补交高速路费的义务,而与犯罪并不相关。最后,时氏兄弟现在按诈骗罪起诉,依据是2002年的司法解释,按照2009年新出台的《新刑法修正案(七)》规定,时氏兄弟的行为发生在该修正案颁布之前,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也就是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因此就诈骗罪的起诉,时军锋兄弟应该是无罪。即使有罪,此案应以“非法使用军牌罪”处罚,判3到7年。
弟弟时军锋坦白撒谎并认罪
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哥哥时建锋称“差不多”,“我不懂法,也不知犯啥罪,肯定犯错了”。他还说,是部队人士找到他办武警车牌逃过路费,并承诺即使被查也能摆平。
弟弟时军锋承认有罪,检察院指控犯罪事实准确。他还坦白曾对央视等媒体撒谎。
延伸
家中七旬病母幼女在等待
冬日的禹州,朔风劲吹。时建锋、时军锋兄弟的老家许昌市禹州市无梁镇歧王村再度喧闹起来,村民们开始议论纷纷。
年逾七旬的老母亲赵老太身体每况愈下,一直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时军锋还有一个4岁多的女儿,在幼儿园上中班,现在也由她照顾。由于长子时银锋夫妇俩长期在外地打工,如今祖孙俩只能相依为命。自从两兄弟出了事,老母亲便抑郁成疾。但为了养家糊口,每天还得拖着病体到田间劳作,十分辛苦。说起两个儿子,老人家情绪十分激动。“两个儿子就这样折了,能出来一个也好啊。 ”老人家抹着眼泪说。
两个弟弟先后“进去了”,如今只有时银锋一个人撑起全家。过去他每个月约有4000元收入,如今上有老、下有小,三弟的小孩也得由他照应,现在手头很紧张。
回放
时家兄弟天价过路费案始末
2010年10月17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河南农民时建锋: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时建锋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悬挂到自己购买的两辆自卸货车上,雇佣他人驾驶车辆,通行郑尧高速公路运送沙石,累计骗免通行费368万多元
2010年12月21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
2011年1月11日 此事引发社会各界关注。随后,时建锋在判决后翻供,称其弟弟时军锋与自称武警官兵的张某、李某签订一份合同,时军锋向对方支付120万元,对方保证其悬挂军车牌照被查扣时,派车派人及时摆平
2011年1月14日 时建锋的弟弟时军锋投案自首
2011年1月16日 平顶山市中院对天价逃费案启动再审,该案主审法官被撤职
2011年1月17日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此案撤回起诉,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11年7月初 该案由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侦结,移交至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9月 案件被鲁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鲁山县人民法院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连线
撞九江大桥船长被判六年
备受关注的九江大桥案15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石桂德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石桂德辩护人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有意见,石桂德的儿子庭后对记者表示将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6月15日5时10分许,“南桂机035”船因偏离航道以及船长石桂德对航道灯判断严重失误,致使该船船头与九江大桥23号桥墩发生触碰,导致九江大桥三个桥墩倒塌,并引发所承载桥面坍塌,使正在桥上行驶的四辆汽车落入江中损毁,造成车上及大桥施工人员8人落水死亡,经济损失4500万元。
■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