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7日讯 记者今天从长沙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长沙市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办法》将于12月20日起施行,凡具有长沙市常住户口的精神病人均可视情况申请免费药物救助或住院救助。这项政策将惠及长沙8万余名重性精神病人。
按照《办法》,政府将免费为长沙市城乡精神病人提供基本的控制性药物、常规检测和重性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只要是长沙市常住户口,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精神病医疗机构诊断的城乡精神病人,均可以申请药物救助。同时,经县级以上精神病医院评估,风险等级在3级以上或风险等级虽在3级以下但曾有肇事肇祸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等暴力行为的重性精神病人,均可申请住院救助。
专业医护人员将定期到巡诊点免费为精神病人巡诊,并发放基本控制性精神药品。定期免费对药物救助对象开展肝功能、血常规、心电图等必要的常规检查。
重性精神病人在定点医院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剔除医保支付费用、医疗保险金、超出医保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等费用后的个人自负部分予以全额救助。救助费用由区、县(市)民政部门与定点医院定期直接结算。
■记者 陈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