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务院法制办21日就《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购建豪华办公用房或者超范围、超标准采购服务。
拟禁止政府购建豪华办公用房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充分竞争、经济适用、质优价廉的原则,在满足机关运行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采购中低档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采购奢侈品、购建豪华办公用房或者超范围、超标准采购服务。
政府采购价格应低于市场均价
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政府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绩效考评情况。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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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延长产假至14周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1日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征求意见稿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根据征求意见稿,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