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7日,我局烟草专卖稽查人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衡阳市珠晖区永成物流提货处查获卷烟100条,请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接受处理,逾期我局将依照《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湖南省衡阳市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