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张女士搞卫生清出一大包过期药品,她不知道哪里有回收过期药品的,只能无奈地扔进垃圾桶。
长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队长李红对记者说,每年3月该局借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行一次大型的过期药品的销毁活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医疗机构、公司、各大药房的过期药品,药监局会定时采取销毁的行动。李红希望广大市民把过期药品送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销毁,不要随便乱扔垃圾堆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如果手上有过期的药品需要自行处理的话,李红提出了四种方法:对过期药品进行火烧;把过期药品冲入马桶处理掉;用清水进行泡制稀释处理;对过期药品可以以深埋的方式处理。■记者 吕菊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