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株洲市恒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委托,对湖南锦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云实业”)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发布公告。转让方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一、项目内容:
锦云实业于1997年6月成立,注册地址:株洲市石峰区白石港路7号,法定代表人黄根深。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化工产品、金属制品、皮革制品,加工、销售粮油(不含批发),销售百货,生产、销售复合肥;政策允许的矿产品冶炼;农产品开发;烟草零售,提供餐饮、住宿、KTV舞厅、桑拿、足浴、美容美发服务(限分支机构锦云宾馆凭证经营)。公司注册资本2950万元,实收资本2451.47万元。其中恒通公司持股112万股,占总股本的4.57%。现恒通公司拟转让所持锦云实业的股权。经评估,锦云实业股权评估价值为0.755元/股。其转让行为已形成内部决议并经株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评估报告已经市国资委备案。
二、转让标的:
市恒通公司所持锦云实业国有股权112万股。
三、转让价格:不低于84.56万元
四、转让方式:整体转让。
根据国有资产转让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转让的方式。
五、受让方条件:
1、受让方为合法成立的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受让方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20万元。
3、受让方应有足够的良好的资金信用度。
六、付款方式:
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及交易服务费。
七、联系方式:0731-28686507
八、公告期限:自2011年11月8日起至2011年12月5日,共计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