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5日讯 犯事的男子名叫程涌,24岁,1米5左右的样子,瘦得一阵风能刮倒。他因为涉嫌盗窃,近日被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他踢开的是自己前老板的房门,一家快餐店的员工宿舍。初次来长沙时,他就在这家快餐店里打工。2011年6月28日,他身上的钱又花光了,想弄点钱来救急。
下午4点,他来到雨花区红旗片12栋的智联快餐店员工宿舍。房间里悄无声息,他一脚就踹开了门。房内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有两台36寸的彩色电视机。掀开床垫,他找到了一本邮政储蓄的存折、一张身份证,他都揣进了兜里。
电视太重,他搬不动,但又舍不得丢下。小区里恰好响起了收废品的吆喝声,他走出去,领进来两个收废品的人。一番讨价还价,两台电视机卖了60元。
卖掉电视机后,他拿起存折和身份证来到侯家塘的邮政储蓄银行,突然想起还不知道密码,于是向柜员求助。柜员以为他忘记了密码,提醒他挂失。于是,他拿着别人的身份证挂了失,并在一周后重新设置了密码,取光了里面的钱,4200元。
这4200元钱,他还了1000块的债,另外买东西、交电话费用去了两百元。剩下3000块一分都不敢多花,全仔细藏在租住屋床铺底下,直至事发。
断断续续说完这次盗窃的全过程,他瘦小的身体下意识地往衣服里缩。他说,这是自己第一次犯事,有点鬼迷心窍,以后再不敢了。■记者 龚化 通讯员 余颖 唐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