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两岁的小悦悦先后被两辆车碾过,18名路人没有施予援手。
20日是小悦悦被碾轧的第7天。广州军区总医院ICU主任苏磊20日上午11时告诉记者,小悦悦从19日晚病情开始恶化,医院正动用一切力量进行抢救。
20日和21日连续两天,广东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开展见义勇为大讨论,讨论结果将以省社工委名义给省委写报告。“广东政法”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本次大讨论将“问计于民,您的建议将可能成为广东政策法规”。
立法建议在网上引讨论
立法的建议在网上已引发讨论。网友意见不一。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哲文所所长曾德雄和关系心理学专家胡慎之,两人均认为路人的冷漠来自于求自保的不安全感。
不过,曾德雄认为,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在小悦悦被撞碾事件中,两个司机的违法行为属于法律范畴,但路人没有施救则属于道德上应该谴责的范畴。以公权力通过立法介入道德领域,有可能会侵犯到公民私权,反而适得其反。
胡慎之认为人皆有趋利避害之心,有人不去救人可能会受到内心谴责,但看到别人也没去,内心谴责就会小很多,这在心理学上叫做“旁观者效应”。而通过对见死不救立法,可以更好地规范人的行为,对需要帮助者进行施救。
“见危不救入法为时尚早”
早在2001年的全国人大会上,即有32名代表就增加刑法罪名提出类似议案。
著名刑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教授储槐植对此表示,“见危不救要成为刑法上的一个罪名的话,是有一个前提的,就是当公民的诚信程度,公信力比较高的情况下,成立这样一个罪名,那么利是大于弊的;如果当一个国家的诚信程度还不够高的情况下,成立这样一个罪名,那搞不好可能会出现问题。”
“比如,南京彭宇案,审判的差错导致许多地方出现了‘彭宇版’,甚至有开私家车的人在车后贴上标语:我没撞人,我不救人。”储槐植说。
“‘见危不救罪’、‘见义勇为法’对我们中国的国情来说,类似罪名与入刑法还为时尚早。”储槐植表示。
连线
救人的陈贤妹带来厚厚一沓善款
探视小悦悦,回乡躲记者
18日下午3时30分,救下小悦悦的陈贤妹阿姨颠簸了一个半小时的车程,终于来到小悦悦的病房前。在ICU外,两位母亲一相见,双双泪如泉涌。陈阿姨还从袋子中拿出一个装着厚厚一沓钱的信封,递到小悦悦的妈妈手中。
这些天,陈贤妹遭到了记者的“围堵”,实在吃不消的她和孙子19日下午5时40分坐上儿子的汽车赶回清远老家。临行前,陈贤妹的儿子唐小兵说:“请大家不要再来采访了,(我妈)该讲的都讲了,请给老人一些休息的时间和空间。”
剖析“冷漠症”
行善有风险,道德践履未能超越利弊权衡。——佘宗明
信仰缺失致使人们对生命少了几分敬畏。——时言平
功利教育让我们失去了与同类守望相助的本能。——李承鹏
向陌生人社会转型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沈杰
他山之石
德国:《德国刑法典》规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险发生时需要救助,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急救有可能,尤其对自己无重大危险且又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而不进行急救的,处1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
意大利:《意大利刑法典》规定:“对气息仅存或受伤或危急之人,疏于必要的救助或未即时通知官署者,处3个月以下徒刑或科12万里拉以下罚金。”
美国:有的州法律则规定,一个人发现陌生人受伤时,如果不打“911”电话,有可能构成轻微疏忽罪。
先例
深圳已写入立法计划
针对“英雄流血又流泪”、助人者成被告的情况,深圳市法制办今年9月透露,已将《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列入深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目前法制办正在调研起草该条例,助人行为社会鼓励制度、助人者受帮助制度、助人行为免责制度和助人行为免予起诉制度将是主要内容。■据南方都市报、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