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磊 实习生 李贵川
“张望全们”依然坚持留守在平安出租车公司门口,说是要讨个说法,可他们心里清楚,“说法”目前还只存在于说法之中。10月18日,本报刊登了《的士牌照3年未发,的哥堵门讨说法》的报道后(详见本报10月18日A05版),当天,本报法援团成员、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志员律师表示,将为“张望全们”提供法律援助。
【再调查】公司默许非法营运
18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平安出租车公司门口,张望全正坐在车里抽着闷烟,看着当初领回的新车已成了“半老徐娘”,失望溢于言表。
司机们说车上不了牌,根源还是公司在没有获得营运权资格的情况下违规发包。还有一种说法是,平安出租车公司的老板搞房地产亏了,把司机们的承包款拿去补了窟窿。
在之前的采访中,平安出租车公司的彭卫东再三强调,关于公司之前没有获得营运资格指标却对外违规发包一事,是一姓曾的工作人员个人所为,公司并不清楚。司机们对这一说法予以了驳斥:“在发现无法获得营运手续时,公司不仅为我们的车张贴了车身标志,还逐一安装了顶灯、计价器等专业设备。虽然没有营运手续,但过去一两年里都在暗地非法营运,这其实就是公司的默许。”
【进展】本报法援团帮车主维权
几乎所有车主的承包款都是借来的,这对于“张望全们”无疑是一种巨大的煎熬。得知车主们的遭遇后,本报法援团成员、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志员律师主动联系本报,愿意为车主提供法律援助。
“平安公司给承包的哥发放生活费,在发现无法获得营运手续时,公司还提供安装专业设备等行为表明,平安公司对的哥的承包行为是知情且恶意的。”李志员表示,现行体制下出租车经营权由政府特许,平安公司增加运力未取得政府许可前,擅自与的哥建立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违背了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承包合同无效,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受到损失的的哥可以向平安公司请求确认承包合同无效,并由平安公司根据其过错程度赔偿损失,该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探索
出租车实行“员工制”
条件尚未成熟
的哥曹师傅从事这个行业9年了,他如此总结目前的出租车行业:“我自己出钱帮公司买了车为他打工,车不是我的,什么事情都是自己负责,公司的工作就只剩下收钱了。”
事实上,在目前的长沙出租车行业中,已经有人开始对现有制度进行反思。长沙蓝灯出租车公司就根据上级部门的政策提出实行“员工制”的设想,即司机加入公司不再缴纳承包款,公司为其购买保险,发底薪,再根据每月收入发放绩效工资。同时,公司还设立相关基金在司机们遇到实际困难时给予资助。
可是,这个被认为“充满了温情的政策”并不适应当前的出租车行业,长沙蓝灯出租车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出租车的承包期为4年,加之司机流动性大,导致这一办法无法实行,“很多司机看重的是眼前利益,公司买了保险,可司机们能否长期从事这一行业是不确定的,所以他们对这个办法并不是很认同。”
采访结束时,该负责人表示,一旦时机成熟,该公司还是会积极推行新的行业模式,保证车主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