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无证行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速读

第A3版
无证行医
 
标题导航
返回湖南在线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1年08月25日 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证行医治死人只负次要责任!
孩子,生病是你的错么?
记者 张春祥 实习生 覃路莹 雷娟

    8月23日,茶陵县,段李梅看着儿子不久前在北京游玩时的照片潸然泪下。记者 龚磊  摄

    ■记者 张春祥  实习生  覃路莹  雷娟

    “怀了3次才怀上,儿子都1岁9个月大了,很可爱,没想到让他们给医死了……”8月23日中午,提起自己夭折的儿子,家住茶陵县严塘镇长江村的段李梅泣不成声。据段李梅提供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显示,患儿在茶陵县人民医院就诊时,医生无证行医、院方用药不恰当、对病情估计不足,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对此,家属质疑:这么大的医疗事故,院方为何只负次要责任,无证医生为何能继续行医。

    离家不到两月突接孩子死讯

    记者见到段李梅时,她的眼圈红红的,手里提着一个破旧的塑料袋,里面装有儿子的病历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尸体解剖病理报告书》等材料。因她老公仍在山西打工,只有年迈的公公和堂哥在陪她处理儿子的后事。

    “怀这个儿子前,我有三次怀孕都没成功。后来在北京一家医院经过几年的诊治才怀上,2009年生下儿子谭翰宇。”段李梅说,儿子一生下来,全家人都把他当成宝贝。在全家人的呵护下,谭翰宇一天天快乐地成长着,“他聪明可爱,是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嘴巴特别甜,见谁叫谁,周围邻居都夸他聪明可爱。”

    今年3月,为赚钱补贴家用,段李梅和老公谭和平分别前往北京、山西打工,儿子由爷爷奶奶在家带。4月22日晚,一个噩耗突然传来——活泼可爱的儿子没了!“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头都大了,半天分不清东南西北。”说到这里,段李梅痛哭不止。

    治感冒14小时竟把命给治没了

    4月21日下午,谭翰宇的爷爷谭牛仔发现孙子有些感冒症状,发烧、不爱活动。孩子的父母不在家,爷爷生怕有个三长两短。尽管其所住的长江村离县城有30多里路,但他还是在第二天7:30就带孩子赶到了县医院。

    谭牛仔说,孩子刚到医院时情况不错,陪同而来的堂伯谭真民还给孩子买了早餐吃了。 谭真民告诉记者,来到医院时,医生还没上班,于是就挂了急诊,接诊的医生是彭卫华。当时诊断为感冒发烧,孩子的体温为38.5℃,因烧没完全退,家属问医生要不要住院观察,医生当时说没事,不用住院。

    因孩子住在乡下,怕夜里再发烧,谭真民还是想让孩子在医院里住院观察一下,于是又让医生检查。谭真民说,检查之后,医生诊断说怀疑是脑膜炎,要做一个腰穿刺,取脑脊液化验。于是在16时35分,进行了腰穿刺手术。

    “结果出来后已临近下班,主管医师杨禄华看了结果后表示没什么关系”。谭真民说,当时,谭翰宇正在打吊针,第一瓶药水打完后,一切正常,换了第二瓶药水,刚打几分钟,孩子就开始出现症状,眼睛翻白、脸上抽搐、口里还不时吐出黑色液体等。

    尽管医护人员进行了抢救,但终究无济于事,当晚9时许,谭翰宇宣布不治。

    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事发后,谭和平和段李梅夫妇急急忙忙赶回茶陵老家,眼前的现实,让他们痛哭不已。在找医院理论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冲突,但最终还是没有结果。 据段李梅介绍,事发后,株洲市医学会出具了一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这份鉴定书是她上周二从县卫生局拿到的。而鉴定书的内容却让他们更为气愤。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意见显示:根据双方提交的鉴定资料,茶陵县人民医院与谭翰宇构成医患关系。患儿在医方就诊时,接诊医生无《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医方对患儿的诊断、治疗符合诊疗常规思路。医方在行腰穿刺之前和诊疗过程中存在部分药物使用不恰当;整个诊疗过程中输液量及具体药物不明确;在患儿病情变化之后,医方的抢救措施在医嘱及护理记录中均无吸氧、测血氧饱和度、测血气及生命体征等记录。医方对病情估计不足,未采取更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患儿病程短、病情进展快、凶险,预后不良,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负次要责任。

    家属质疑

    医生无证行医、对病情估计不足、用药不恰当……

    “医院为何只负次要责任”

    “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何医院只负次要责任?”段李梅对此很不解:“既然鉴定书上说茶陵县人民医院接诊医生无证行医、对病情估计不足、用药不恰当、未采取更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那么为什么只负次要责任呢?这是明显的自相矛盾啊。”

    段李梅告诉记者,事后她咨询了律师。律师介绍,一级医疗事故分甲等、乙等,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几个等级。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即为完全责任,医疗机构应承担100%的责任。

    “我儿子的死,完全是因医院误诊和没有采取更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导致的,医院怎么可能只承担次要责任呢?”段李梅认为,医院之所以这么长时间都不理睬她的赔偿请求,就是因为认为自己只承担次要责任,有恃无恐不怕打官司。

    院方回应

    无证医生刚毕业,出事后调到外科继续工作

    院方称无证医生可在指导下行医

    8月23日下午,在茶陵县人民医院,该医院副院长孙小平就家属质疑的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无证医生能从事执业活动吗?

    对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提到的接诊医生无证行医的问题,孙小平表示,最开始接诊的彭卫华、接班医生谭雪平等都有证,无证的是杨禄华。

    记者在病历上看到,谭翰宇的主管医师是杨禄华。无证能从事执业活动吗?“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是可以的,我们都是这么做。”孙小平说,杨禄华是刚毕业进来的,他还没拿到《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记者在《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查到,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这与孙小平说的不一致。

    另据记者了解,谭翰宇医疗事故发生后,杨禄华一直在该医院工作,只是由内科换到了外科。

    诊断结论与尸检死因不一致是误诊吗?

    谭翰宇《尸体解剖病理报告书》死亡原因为:综合各种病变,考虑为病毒性心肌炎导致心衰死亡。医院的疾病诊断书诊断为:病毒性脑膜炎、颅内感染、支气管肺炎,死亡原因为急性呼衰、急性心衰。这是否说明医院存在误诊?

    “一来医院就确诊,那是很困难的!”孙小平称,病毒性心肌炎和病毒性脑膜炎、支气管肺炎等治疗起来差不多,都是消炎,他们的症状也差不多。患儿死亡最主要的原因是发病快。

    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鉴定结果院方认可吗?“这个要开会讨论了才能定。”孙小平说,以前他们也推翻过株洲市医学会的鉴定。

    打算怎样处理这次医疗事故?孙小平说:“走法律程序吧,我们只认法院的判决,其他不想多说。”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A1版:头版
   第A2版:速读
   第A3版:无证行医
   第A4版: 三问演出
   第A5版:广告
   第A6版:都市·公共
   第A7版:都市·公共
   第A8版:广告
   第A9版:热线新闻
   第A10版:热线新闻
   第A11版:热线新闻
   第A12版:长沙市井
   第A13版:三湘之美 世界看见
   第A14版:湖南新闻
   第A15版:湖南新闻
   第A16版: 黄页
   第A17版:中国·重点
   第A18版: 中国·重点
   第A19版: 世界新闻
   第A20版:广告
   第A21版:决战利比亚
   第A22版:体育·赛道
   第A23版:文娱·看点
   第A24版: 微博日报
   第B1版:财经
   第B2版:财经·综合
   第B3版: 财经·专题
   第B4版:移动周刊
   第B5版: 移动周刊
   第B6版:财经·互动
   第B7版: 财经·理财
   第B8版:财经·创富
   第C1版:家居周刊
   第C2版:家居·业界
   第C3版:家居·业界
   第C4版:家居·人物
   第C5版:广告
   第C6版: 副刊·情感
   第C7版:副刊·美食
   第C8版:长沙社区文化节
无证行医治死人只负次要责任!
孩子,生病是你的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