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商店消费,开具发票不仅是消费者消费的凭据,也是税务部门向商家依法纳税的依据,更是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凭证。那么消费者对索要发票又是怎么看的呢?连日来,记者对消费者进行了是否会索要发票的调查。
■记者 赵伟 实习生 柳娜 陈洁 罗清
索票意识不强
消费者权利难保障
“这种服装发票拿来也没什么用。”顾客许先生告诉记者,平常买衣服都不会索要发票,但一般餐饮和住宿发票,都会及时索取。
在记者随机的调查中,记者发现绝大部分消费者的纳税意识不强,只有极少顾客会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同时消费者纳税知识不足,无法辨别发票真伪,不知道营业性商店应该开具的是什么样的发票,无法区分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区别。
相当多的消费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商家“忽悠”,未索取发票,结果在商品购买之后的维修、退换中遇到许多障碍,或者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得不到合理的赔偿,正常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月租转让费惊人
商家自称有苦衷
业内人士透露,长沙步行街的服装店生意非常的火,小店月营业额数万,大店月营业额能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绝大多数服装店铺都不会主动开票,每个月下来,逃税额惊人,商人经商的目的也就是实现利益最大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商铺老板告诉记者,步行街很偏的门面月租都达到了5000元,而且要收取20万的门面转让费。一般的门面月租也都上万,最高的达到一两百万,“你说商家每天要卖多少货,价要抬多高,才能赚回这两笔钱。”
知情人士称,如此高的房租,再加转让费,让商家透不过气来,所以商家一方面提高自己的销售额,另一方面想方设法进行逃税。据他了解,步行街商铺老板换了一茬又一茬,很多都是亏本后黯然退场,但也有一些商铺在坚守,因为步行街在全湖南都是非常的出名,如果一种品牌要吸纳加盟商,哪怕亏本也要在步行街设旗舰店,不然很多加盟商会觉得这种品牌实力不行,“连步行街都进不了,我们怎么敢加盟。”
部门回应
【长沙市国税局】
没有发票,多是借口
湖南省国税局稽查局征收管理处胡方称,已派税务稽查人员前往步行街进行调查核实。上个星期就有个消费者投诉不开发票的,我们核实后进行了处罚。
胡方介绍,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国税部门一般征收的是增值税,通常情况下营业额一万元以下,征收税款定额300元。一万元以上营业额则按3%征收税款。对于商家所说的“发票没有了”“店子才开业,没有发票”等说法,很多都是借口,税务部门发票都是敞开供应的。一些商贩为了逃税,可能存在尽量将营业额控制在一万元以内。
【湖南省国税局】
消费者可拨12366投诉
湖南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赵晖称,消费者有权利索取发票,商家更应该主动提供发票。消费者应提高索票意识,遇到拒开发票,应积极向税务部门投诉。
近年来,税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消费者积极索取发票,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发票。包括:开展发票有奖活动;开展发票及税收知识宣传;开通热线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受理消费者投诉。
处罚案例
不开发票最高罚1万元
省国税局赵晖称,按照相关规定,不开具发票行为可处以1万块钱以下罚款。城南路税务分局局长孙再福表示,对于一些商铺拒开发票现象,税务部门历来打击都是很严的,对于消费者反映的事情,省局已经做了明确指示,他们也会派税务稽查人员前往调查,核实后将依法处理。
今年以来, 城南路税务分局对辖区内拒开发票的行为进行过打击。以下是几种典型的打击案例:
4月7日,苏小姐在黄兴南路226号阿依莲专卖店买了60元衣服,商家以打折商品为由拒开发票。城南路税务分局调查核实后,责令阿依莲专卖店开出发票,当面作出检讨,并对商家做出50元的罚款决定。
2月17日,刘女士在黄兴路3号广天手机连锁店购买价值1499元手机一台,店方以营业员下班了,明天再来拿为由拒开发票。经核实,城南路税务分局责令商家马上开具发票并处以50元罚款。
1月28日,张小姐在步行街时尚广场D区1-16门面购买了一件69元的衣服,商家以特价商品为由拒开发票。经核实,城南路税务分局对该店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并处以50元罚款及补税1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