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8日讯 买了学区房,开发商却难履行承诺保证业主子女就读理想学校。本报“学区房”系列报道见报以来(详见本报8月17日、18日两天的A06版),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类似情况。今天,长沙市教育局就学区房入学问题做出回应:签没签协议,需要去区(县)教育局查询,不能偏信开发商的宣传。
长沙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这类协议一般是开发商与所辖区域区(县)教育局签订,长沙市教育局没有与任何开发商签订这类协议。协议的内容、时限可直接向区(县)教育局咨询。
教育部门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向指定学校捐赠?长沙市教育局明确表示,从来没有此种政策。捐赠遵循的是自愿原则,捐赠的资金必须入财政非税收入账户,用于学校发展和解决贫困生入学问题,具体的情况可以到所属区县教育局查询。
■记者 王智芳 虢灿 实习生 张双 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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