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8月11日电(记者李丽静)河南省获嘉县9日公开审理第二批“瘦肉精”案,韩文斌等7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0年,并分别处以罚金。
今年3月15日,媒体报道了河南省某家食品企业把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加工成肉制品流入消费市场。其中,含有“瘦肉精”的生猪部分来自获嘉县养殖场。随后,获嘉县相关部门对辖区养殖场进行检查,发现多个养殖场涉嫌使用“瘦肉精”,警方先后将韩文斌、张建国、冯满成、张俊森、史国营、张玉军、程保成7名“瘦肉精”经营人员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