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1日讯 今日,长沙新增禁摩区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正式开始,半数车主因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未带齐资料白跑一趟。交警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摩托车才能申请报废补偿,2009年长沙市城区实施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时没有办理的车辆,未纳入补偿范围。
长沙市岳麓区车管所副所长赵鸢表示,新增禁摩区域内共有160辆左右摩托车符合补偿条件,但前来领取补偿金的车主中许多不符合条件或未带齐所需资料。
夏先生是第一个领到补偿金的车主。按照报废补偿金计算方法,他的摩托车使用了19个月,买车花费了4980元,他的月平均折旧金额为4980÷12×10%=41.5,车辆剩余使用月份数为12×10-19=101,他可获得的补偿金额则为41.5×101=4191.5,再加上230元的残值金,最后可得4421.5元的补偿金额。
据了解,长沙市扩大“禁摩”区域内,且为长沙县和望城区(原望城县)号牌的摩托车,符合条件的才能申请提前报废。湘江以西的区域只包括潇湘大道、二环线、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麓景路、龙王港路、金星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同时,车辆还必须是初次登记日期在2001年8月1日以后,年检有效期在2011年8月31日以后,号牌齐全、无未处理完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记录。
■记者 黄娟 通讯员 曹征麟
提醒
补偿受理仅持续11天
提醒车主,补偿工作将从8月11日持续到8月21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六、日照常办公。两个报废补偿受理点为:1、长沙县邦田京珠高速水渡河施救站(地址:长沙县星沙镇盼盼路3号;联系人:彭尧保; 联系电话:15973186115)2、长沙金盾机动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岳麓区施救站(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振兴路49号;联系人:刘建湘;联系电话:13807495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