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日讯 9月1日起,我省将施行新的《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新条例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日正式公布。
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条例鼓励生猪屠宰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如活猪进厂的时间、数量、产地、供货者以及生猪产品出场时间、品种、数量和流向等数据,都必须如实记录。
目前,长沙已有红星盛业等企业率先行动起来,建立了一套从生猪养殖、加工、批发到农贸市场、超市至老百姓终端消费全程可追踪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消费者购买生猪产品后,可通过溯源票据中的溯源码查询所购买肉品从养殖环境、喂养饲料标准、加工时间到终端销售的全部信息。
此外,根据新条例规定,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点应该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并对屠宰的生猪产品进行同步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肉品加盖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或者附具检验合格标志,对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检验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而屠宰注水生猪等行为,将面临重罚。
■记者 未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