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桥大市场何先生8月3日来电:两天前,我在喝了酒之后强行与妻子发生了关系。事后妻子哭着说要上法院告我强奸,还离家出走,我想打听一下,和自己的老婆发生关系也算强奸吗?
记者核实调查
何先生今年38岁,妻子小他8岁,两人在高桥大市场做点小生意,感情一直稳定。今年6月,夫妻两人同赴一个朋友的饭局。饭桌上,朋友喝多了,有意无意地打趣何先生“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结果,妻子认定老公在外面有人了。“那以后,她天天逼我承认有外遇,还对我冷言冷语,坚决不许我碰她。”何先生说。
8月1日晚,何先生喝得醉熏熏地回家,正碰上老婆刚洗完澡,在阳台上洗衣服。“我想和老婆讲和,于是走过去抱住她亲了一口,结果她像躲瘟神一样躲着我。”何先生说,自己当时怒上心头,不顾妻子的反抗,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事后,何先生的妻子连夜离家出走。“出门前,她说要上法院告我强奸,可我是她丈夫啊,这种事法院也管吗?”电话里,何先生又惊又气地说。
得知何先生的情况后,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陈平凡律师说:“婚内强奸有可能构成强奸罪。尽管这在司法界存在一定争议,但是已有的司法实践显示,已婚妇女的性权利和自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没有把‘妻子’这一概念排除在外,所以,何先生的行为明显地侵犯了妻子的性权利。”
■记者 龚化 实习生 蒋振 曾金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