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日讯 今日下午,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长沙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草案)》。
长沙目前仅有蔬菜基地10.3万亩,离最低保有量尚差6万多亩。《草案》规定按城市人口人均0.033亩的标准测算全市蔬菜基地的面积,建立蔬菜后备基地制度,用于弥补蔬菜基地因人口增长或被征收、征用造成的面积不足。蔬菜基地应当常年种植蔬菜,不得从事弃种抛荒,擅自改变基地性质和用途,向基地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损害蔬菜基地的行为。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蔬菜生产质量的相关法律规定,建立相应质量检测制度。■记者 曾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