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是一名热心的捐髓志愿者,梦想着有朝一日能亲自上阵用自己的造血干细胞(骨髓)救人。然而,当这一天真正来临时,她却在捐献了115毫升混悬液后反悔了,她拒绝继续为受捐白血病患者捐献骨髓。这或将直接加速受捐人的死亡。
机器故障,李婷婷不想再捐了
7月20日上午9时30分,来自昆明的李婷婷(化名)躺在了云南省二院血细胞采集室的病床上,手臂插上了输血管,准备为江苏徐州的一名30多岁男性白血病患者捐献造血干细胞。
然而,当采集了115毫升混悬液后,一个意外发生了:细胞分离机发生了故障,采集被迫终止。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云南省分库的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准备当天进行第二次采集。
不过,李婷婷及家属却据此认为“医生不够专业,医院欺骗了她”。经云南省分库工作人员的劝导后,李婷婷还是同意了进行第二次采集。
然而,下午5时,李婷婷在接到母亲的一个电话后,情绪失控。李婷婷的母亲反对她继续捐髓,否则就断绝母女关系。
在抵达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后,李婷婷多次与父母互通电话,随后,李婷婷哭着说不捐了,与男朋友乘车离开了医院。
反复拒捐,受捐者生命垂危
云南省二院血液科主任李斌告诉记者,已经采集的造血干细胞已于20日晚送到徐州,注射到白血病患者体内,但还不够。
云南省分库主任李爱华表示,目前移植造血干细胞的方案是“清水”方案,患者在移植前会通过化疗摧毁自己的造血干细胞系统,此时如果捐献者反悔,没有供者的细胞输进患者体内,那么患者的细胞基本不能恢复,“这就意味着,患者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换言之,或将加速患者死亡”。
7月21日上午,李爱华又通过电话与李婷婷再次取得联系,但李婷婷仍然拒绝继续捐献。李婷婷反问:“患者的命要紧,那谁来保障我的安全?”
22日零时许,李婷婷终于同意再次捐献,但前提条件是必须答应她6个条件,包括云南分库作出书面道歉,保证其在一年内身体、心理无任何伤害、经济损失5万元等。由于云南分库无法当即对其中的一个要求予以回复,李婷婷在医院血液科转了一圈后,再度反悔。
22日早上,再次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有效期已过,云南分库只好放弃对李婷婷的劝说。
各方说法
骨髓捐献提倡的原则是“自愿、无偿”,之前所签署的“志愿捐献者同意书”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当志愿者反悔时,除了尽力劝说之外并无他法。
——云南分库工作人员
首先,虽然是自愿捐献,但因为签订了同意书,如果这种捐献导致受捐者死亡,相当于违背了合同法的诚信原则,捐献者也应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医院的医疗器械出现故障,应追究医院责任。
——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爱国
这件事情要追究医院的责任有法可依,因为已经形成医疗服务的关系,机器出现故障表明医院提供的服务不合格。对捐献者追究责任无法可依,只能从道德的角度来评判其行为。
——北京(昆明)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文华
■据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