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8日讯 轻信一笔36万元的“大买卖”,先给对方交了11万元“保证金”。结果,“买卖”没做成, 11万元反倒被骗走。这几天,湘潭县花石镇经营铝合金生意的谢女士好郁闷。目前,湘潭县易俗河派出所对此案已立案调查。
7月24日,一中年男子走进谢女士的门店,自称是湘潭县一中的副校长,说学校要统一给学生宿舍更换床铺,出价400元一张。如果生意做成了,学生的餐桌椅也到谢女士店里买。谢女士见男子衣着光鲜、谈吐文雅,就放松了警惕。
谢女士粗略估算,这笔买卖有36万元,可赚2万多。为表诚意,她答应给对方一定回扣。初步达成口头协议后,谢女士与男子约好第二天签合同,男子提出带谢女士去县一中看看。次日,男子带谢女士来到县一中。他走进一间会议室,随后出来对谢女士说:“校长在开会,让我们去茶楼签合同。”
在学校附近一家茶楼签好合同后,男子提出要谢女士缴纳一笔“保证金”。谢女士没多想,凑了11万元,打到和男子共同开户的银行卡上。
打款后,谢女士一直等着“副校长”的电话确认,但迟迟没有接到电话。再拨打过去,对方手机已经无法接通。此时她才意识到上当了,赶紧到湘潭县易俗河派出所报警。警方调查发现,11万元已分3次被人在株洲取走。
■记者 刘晓波 通讯员 彭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