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慈利人
“计划商品经济”
物质利益的原则
体制改革
《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十面旗帜
卓炯(1908-1987),中国经济学家。湖南慈利县人。1935年毕业于中山大学,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1946年在中山大学任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南方大学华侨学院副主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等职。卓炯在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就提出社会分工决定产品的商品性,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商品的社会性质和特点,根据这个思想,合乎逻辑地得出社会主义仍然是商品经济的科学结论。1961年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商品经济”的理论,而且对此作了充分的论证。后来,经过20多年的理论探索,他创立了具有自己独特见解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体系,这一理论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
1950年5月,卓炯任南方大学第一部主任。1953年任中共华南分局宣传部学习室副主任,后任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理论教育处处长,致力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先后写出《政治经济学学习提要》以及《十大经济政策解说》等专著,提出计划经济的基础是商品经济和商品价值规律。1958年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研究室主任。1960年,任广东省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编写组副组长,在他起草的前言中阐发了物质利益的原则,因而被撤销副组长职务。他执着追求真理,仍把商品经济作为研究的课题。
1961年参加广东省经济学会年会,写了一组关于商品经济的论文。《论商品经济》一文的结论是:“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生产的存亡,而所有制形式只能决定商品生产的社会性质和特点”。这是他的商品经济理论的中心思想,并据此得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论点。
卓炯的观点被指责为“修正主义”,受到严厉的批评,连答辩的权利也没有。“文化大革命”中被扣上“反动学术权威”、“反革命修正主义”的帽子,受到批判和凌辱。1973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恢复,他任副所长兼经济研究室主任。
1979年,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成立,他任副院长。他继续致力于商品经济研究,写出《关于〈资本论〉的生命力的探讨》、《政治经济学新探》、《价值规律论》专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探讨。1979年4月,他向无锡全国学术会议提交《破除产品经济,发展商品经济》的论文。
1980年夏,卓炯写了《把产品经济体制改造成商品经济体制》,明确指出:“当前体制改革的中心问题,要有利于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他写了《试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试论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理论基础》等论文。1986年,参加在珠海召开的迈向二十一世纪的粤港关系第二次研讨会,他宣读《从“一国两制”的经济基础看粤港关系》的论文,提出两个不等式,即“商品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卓炯创立的具有自己独特见解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体系,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
1999年,卓炯著的《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被推选为“影响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十本经济学著作”,成为新中国经济理论发展的十面旗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