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7日讯 记者今日从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获悉,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经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该市雨湖区先锋乡种猪场场长、先锋综合农场承包业主戴新华于7月14日被依法逮捕。
7月1日下午3点半左右,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发生一起恶性驾车撞人事件。该乡先锋村上先组村民与戴新华在土地租赁上存在纠纷。村民认为,戴的苗圃占用了该组4亩水田,要阻止他在苗圃种树,有村民动手挖掉了栽好的苗木。
在外办事的戴新华闻讯,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怒气冲冲地赶了回来,在苗圃附近的一条小路上,连续冲撞站在路边的20多名村民。有8人伤势较重,当即被送往医院。其中,村民刘建稀被撞成严重的颅脑外伤,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记者 刘晓波 通讯员 朱哲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