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专题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F1版
封面

第F2版
速读/核心报道

第F3版
专版
 
标题导航
返回湖南在线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1年06月30日 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他用3年“催生”了一部社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夕,本报记者专访在湘全国人大代表黄志明
记者 黄京

2008年12月,黄志明代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言。

吴邦国委员长亲切听取黄志明代表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将是载入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历史的里程碑事件。

    为何中国社保改革能在短时间内有实质性的进展?为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副主任张延平专门来湘调研、盛赞全国人大代表黄志明为“我国的社会劳动保障体制设置了一整套的运行模式”?这套全新的运行模式是如何参透中国国情,为国家稳定发展、长治久安,为保障普通民众利益找到新的途径?黄志明代表提出的“全民参保”、“跨省转移”、“通存通兑”等概念如何在社保法中逐一落实? ■记者 黄京

    中国社保改革大事件:

    2010年1月1日,全国社保实现“跨省转移”; 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年12月7日,全国第一张通存通兑的社会保障卡发放; 2010年12月24日,8亿张社会保障卡的“十二五”规划面世;

    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正式施行。

    7月1日,一部与亿万民众息息相关的法律将正式实施。在这个历史性的时刻,有一个人注定要心潮澎湃,万千思绪涌上心头。

    到最后,记住了一个时刻,宏大事件的序幕由此开启——

    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全国人大代表黄志明首次建议社保尤其是养老保险应该全国各地通存通兑、按照每个人的身份证号码设立个人账户、设定不同等级的购买标准,多买多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简报第三十四期予以刊登。

    2009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志明向王岐山副总理递交了一份名为“成立国有社保银行,鼓励全民参保”的建议。

    2010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志明再次提交了“建立社保新机制,加速成立国有社保银行” 的建议。

    在这些建议中,黄志明提出构想:“建立社保新模式是变被动为主动的模式。随着老龄化的到来,我国现有这一代人中,由于兄弟姊妹比较多,负担相对要比下一代小得多,故建议采用自买自保和这一代保下一代的模式。

    怎样使被保险人主动地去买保险?政府对被保人怎样承诺是关键。由于我国公民已养成了银行存款的习惯,建议国家成立一个国有社保银行或其他国有银行,设置一个不同等级的购买标准,分别从200、400……1200元/月不等,或者更高。不受年岁限制,不受购买时间限制,不受地域限制;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各自选择自己的标准,像算银行利息一样根据个人不同的购买地点和不同的购买等级分段计算养老保险金,少买少得,多买多得。企业和公务员按照原有购买方式集体购买后转入专业社保银行或其他国有银行的个人专业账户。

    国家对社保银行的社保资金给予享受独特的理财和管理政策保值储存。利益承诺高于债券和银行利息,像其他银行存款一样,按照每个公民的身份证号码一人一证一卡,跨省转移、通存通兑,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买,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买,任何一个地方都可领取社保金。再由国家承诺、监督,地方管理,银行经营,即国有化管理,地方化经营,市场化运作,这样就排除了国民的顾虑,也限制了一些部门利益,也就给了被保险人的希望和信任,使被保险人感到买了保险以后能够得到利益和保障,能够真正拿得到保险费。心里有了底,大家就会像存钱一样自动去存了。

    操作模式可以像购房政策一样,生活水平高、有条件的全部按市场化运作并达到主动购买的效果;生活水平低的贫困户,各级政府适当补贴或补差后转入社保银行或其他国有银行。从而实现养老保险国家统筹,医疗保险及其他保险省级统筹。

    建议提交后国务院高度重视,责成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就此建议给与答复。经过财政部和社保部领导审批之后,以张延平为主的联合调查小组,于2009年9月17-18日,专程赴湘与黄志明代表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面对面沟通。

    “你为我国的社会劳动保障体制设置了一整套的运行模式,我们回去之后向领导汇报并立即行动,先搞跨省转移、后搞通存通兑,只有社保银行不在我们权力范围,我们没有办法,但可以到其他银行运作”。这是张延平在湖南省社保局对黄志明代表提出建议的总结和承诺。

    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保部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汇报材料中,全年共收到854份建议和议案,唯一体现了对黄志明代表的关于社保新机制和社保银行的建议,同时孙宝树副部长、胡晓义副部长对办理该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见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报告汇编》第86页)。

    在2010年3月两会期间,黄志明再次递交了“建立社保新机制,加速成立社保银行”的建议,继续为社保体制的改革出谋献策。

    2010年9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人社建字2010】第229号回复,对黄志明代表《建立社保新机制,鼓励动员全民参保,加速成立国有社保银行》的建议给予了圆满的答复,并肯定其制度设计,不仅有利于确保当期发放,也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从近30年的实践情况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得到了社会和职工群众的认可。统筹基金现收现付,遵循大数法则,均衡单位负担;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明确个人权益,实行自我积累。这种“统筹结合、部分积累”的制度设计,不仅有利于确保当期发放,也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

    2011年,黄志明在社保方面继续“发声”,呼吁“将全部养老保险基金存入国有银行试运营,进一步加速成立国有社保银行”。

    数千字的建议,完整阐述了一套关于社保体制改革的方案,理清了新时期下我国社保事业的解决之道,对我国社保法律的最终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我们循其脉络,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两者对照关系竟如此清晰而牢固。

    【关键词一】 全民参保

    2009年,黄志明递交了一份名为“成立国有社保银行,鼓励全民参保”的建议。对于这份建议的出台,黄志明至今记忆犹新。当时,他走访调查了部分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几十家企业已购买社保的职工2000余人,城市中等生活水平的100户自由职业者以及50户农民。大家普遍认为“成立国有社保银行,到银行拿养老保险金比拿退休金好”。在建议中,他提出“结合目前国家形式,购买社保应该不受年岁限制,不受购买时间的限制,不受地域限制;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应参加社保。

    这个建议,通过本报等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在网络上被海量点击,达到10多亿次,留言转载的达到1亿多条,成为社会对“全民参保”的殷切期望和热情的注脚。

    《社保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第二章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对“全民参保”作了详细规定,将“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居民、城镇居民”都纳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关键词二】 国家统筹

    2010年全国两会,黄志明围绕“社保法”继续发声。他在“建立社保新机制,加速成立社保银行”的建议中,这样阐述“国家统筹”对于社保的意义:“怎么样使被保险人主动去买保险?政府对被保人怎样承诺是关键。由国家承诺、监督,地方管理,银行经营,即国有化的管理,地方化经营,市场化运作,这样就排除了国民的顾虑,也限制了一些部门利益,也就给了被保险人的希望和信任,使被保险人感到买了保险以后能够得到利益和保障,能够真正拿得到保险费。心里有底了,大家就会像存钱一样自动去存了。”

    《社保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第二章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八章第六十四条等多处明确了国家在社保体制中“统筹”的角色。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关键词三】 个人账户

    “按照每个公民的身份证号一人一证一卡”,“企业和公务员按照原有购买方式集体购买后,转入专业社保银行的个人专业账户”。在“成立国有社保银行,鼓励全民参保”和“建立社保新机制,加速成立社保银行”两份建议中,“每个公民应该拥有自己的社保账户”也是黄志明力申的议题,他指出这样才能打破“行政部门管理不透明”、“没有可信的依据给被保险人”等沉疴。

    《社保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七章第五十八条中明确了“个人账户”的概念,尤其第七章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关键词四】 跨省转移、通存通兑

    “像其它银行存款一样,按照每个公民的身份证号码一人一证一卡,通存通兑,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买,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买,任何一个地方都可领取社保金。”

    2009年9月1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副主任张延平在湘调研后对黄志明代表表示,将立即着手解决社保的跨省转移、通存通兑和一卡通的问题。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意味着怀揣一纸凭证,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2010年黄志明代表在“建立社保新机制 加速成立国有社保银行”的建议中再次关注此问题,提出“虽然社保部门目前承诺能办理跨省转移,但不灵活、方便,仍在部门利益的控制范围”,由此促进“跨省转移、通存通兑”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定。

    《社保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九条对此做出规定。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关键词五】 保值储蓄

    黄志明代表在走访农民时了解到,“只要不吃亏,存款后有真凭实据,回报高于其他银行,大家都会购买。”于是,他在“建立社保新机制,加速成立社保银行”的建议中提出:“国家对社保银行的社保资金,给予享受独特的理财和管理政策保值储存,利益承诺高于债券和银行利息……”

    《社保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第二章第十四条、第十八条规定,让“保值”有法可依。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关键词六】 不受年岁限制

    黄志明代表认为,以往45岁以后就不便购买养老保险,导致不少真正需要“养老钱”的人反而得不到保障。为此,他建议全民参保首先要“不受年岁限制”。

    《社保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做出规定: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即可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还可继承。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黄志明在持续几年的建议中力申的“设置不同等级的购买标准”,在国务院2011年6月13日公布的“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中被采纳: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缴纳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后记 

    他为社会养老保险法设置了一整套运行模式

    《社保法》尤其是养老保险法的出台,凝结着在湘全国人大代表、万家丽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志明为之3年多努力付出的心血。3年来,围绕《社保法》,他一次次提出自己的建议,也见证着我国社保新机制的出台与完善。法律即将施行时,他仍然没有停下脚步,又马不停蹄地开始对市民进行《社保法》宣传与解读工作。

    在任全国人大代表的几年间,黄志明还先后提交了《立法保护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将上市公司不分取红利、侵占股民利益的行为作为侵权行为》、《取消农田补贴,适当放开粮食价格》、《将农田补贴转变成粮食直补》、《提高农民主要收入来源价格,成立区、县级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正确引导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建立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新模式》、《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等一系列关注民生的建议与议案。

    有人敬佩他的坚持,黄志明却笑得很坦然:“3年来,我提的关于社保的建议全部得到吸纳,甚至可以说是‘催生’了一部法律,还能让全国广大老百姓受益,这是一个人大代表的最高荣耀。”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F1版:封面
   第F2版:速读/核心报道
   第F3版:专版
   第F4版:黄页
   第A1版:头版
   第A2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第A3版:广告
   第A4版:停车很难
   第A5版:暴雨排涝
   第A6版:专题
   第A8版: 民生调查
   第A9版:广告
   第A10版: 民生调查
   第A11版:广告
   第A12版:都市·公共
   第A13版:广告
   第A14版: 热线新闻
   第A15版: 深度调查
   第A16版:长沙社区文化节
   第A17版: 长沙市井
   第A18版:中国·文摘
   第A20版:广告
   第A21版:世界新闻
   第A22版:文娱·看台
   第A23版:体育·健乐
   第A24版:体彩快报
   第A25版: 微博日报
   第A26版: 副刊·记忆
   第A27版: 副刊·记忆
   第A28版:广告
   第B1版:财经
   第B2版:财经·综合
   第B3版:财经·关注
   第B4版:移动周刊
   第B5版: 移动周刊
   第B6版: 财经·理财
   第B7版: 财经·互动
   第B8版: 财经·收藏
   第T1版:创世纪
   第T2版:创世纪
   第T3版:广告
   第T4版:创世纪
   第T5版:广告
   第T6版:创世纪
   第T7版:广告
   第T8版:创世纪
   第T9版:创世纪
   第T10版:广告
   第T11版:创世纪
   第T12版:创世纪
   第T13版:创世纪
   第T14版:广告
   第T15版:创世纪
   第T16版:广告
   第T17版:创世纪
   第T18版:广告
   第T19版:创世纪
   第T20版:广告
   第T21版:创世纪
   第T22版:创世纪
   第T23版:创世纪
   第T24版:广告
他用3年“催生”了一部社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