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孙是十三处一科出身的,这个处曾经号称“天下第一处”,专破大案要案,“双桥老流氓”的案子,正是交由他们经管。“双桥老流氓”,是北京“文革”中开始出现的一个著名流氓团伙。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当时的朝阳区、通县等地。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听说这个团伙先后作下两百多起强奸抢劫案。
老孙抽着烟听我说这个案子,“你说的,还真有几分对得上。不过,你说的有两处不正确。第一处,‘双桥老流氓’强奸抢劫连环案,一共三百八十起,每起受害者少则一人,多则五人。第二处,‘老流氓’不是一个团伙,这所有的案子,作案者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这怎么可能?”老孙苦笑一声,其实,这案子还有一个代号,叫“十八里店飞毛腿”,因为它最早发案的地方,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作案的那小子,我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就叫“飞毛腿”。
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我觉得邪,老孙也觉得邪。但是没办法,事实如此。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孙给了一句评价:“他的想法,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 实际上,因为这个案子前后牵涉太广,除了老孙提供的材料,我特意和其他警界人员进行了核对。比如,我曾和一位已退休的警务人员问起,他谈到一个细节:在预审的时候,“飞毛腿”居然对三百八十起案件中每一起的细节记忆清晰,甚至多次和警方斗智斗勇的前后经过都能叙述清楚。起初,有些警察对此感到不可思议,后来逐渐理解“飞毛腿”的作案,酷似吸毒,从最初的偶尔作案,到后来则变成不能自拔。每次作案对他来说都是最刺激的事情,总要反复回味。
“飞毛腿”案第一起,发生在1972年夏天。情况是有一案犯蒙面裸体夜入十八里店一农村民宅,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媳妇。受害人半夜惊起,连案犯的身高体态都说不清。不久,就发生了第二起,这次地点在靠近今天朝阳区边缘玛钢厂收费站,也是农村,案情几乎相同,唯一区别是案犯自称“老流氓”。此后,这样的案子接连发生,都是强奸,顺便盗窃,每次案犯都自称“老流氓”。(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