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2日讯 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取消、取缔和降标了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据悉,此次取消、取缔和降标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涉及28项收费,将减轻群众负担5309万元。该规定已从6月1日开始执行。
记者注意到,此次不仅取消了机动车尾气检测、工商信息服务费、机动车防盗喷刻服务费等11项收费项目,征地拆迁服务费、营运客车线路票价牌、看守所会见费、机动车年检时收取的发动机号牌拓印费、新建房办分户房产证时收取成果利用费、办分户土地证时收取测绘费等10项各部门自立项目收费也被取缔。
此外,还有7项收费标准将会降低。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20%;无线电寻呼系统、无绳电话、模拟集群系统新建台站设备验收监测和在用设备检测费,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20%;仲裁案件受理费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10%;城建档案综合利用费,由现行每卷300元降为每卷280元;房屋产权(私产)证明费由现行每卷次50元降为每卷次40元;旧机动车交易服务费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50%。且每车交易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旧机动车评估服务费,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50%。
■记者 刘玲玲 通讯员 彭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