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糖的时候我没钱买,等我有钱买糖了,却没了牙”——老舍先生的困惑当下正在被长沙市数十万私家车车主所感同身受:今年以来,长沙市“地毯式”道路禁停新政的推出,将车辆“赶”进了社区街巷;而现在,社区免费停车位又一个个开始打起了收费牌(见本报昨日A03版、今日A04版)。怎么停车?还要不要自己开车?真是一件闹心事!
道路拥堵是世界性城市病,“治堵”也因此成为全球性的城市管理难题。如何化解?普遍的对策是“限行”和“收费”。 新加坡、纽约、伦敦是这么干的,国内的北京、天津、广州也都这样“与国际接轨”。而现在,长沙也要“与国内外接轨”了。
停车收费是采用经济杠杆原理,通过提高用车成本,降低车主用车频率,以释放相对不足的道路和停车场资源。这一政策工具理论上是正确的,但从实施效果来看,似乎并不怎么让人乐观。为什么?因为收费只能限制一部分对费用敏感的私家车主,而对富裕车主,尤其是为数众多的公车却毫无作用。
退一步说,即算收费能很好地缓解停车难的问题,那也不见得就是一项善政。一项公共政策,不能简单地以结果来评价其优劣,更要衡量其公平性。“收费式”治理影响了谁?是那些收入处于中下的普通车主。这意味着社区停车位将沦为少数富人和公权部门的私家花园。而这些场地本是公共资源,同为纳税人,“弱势”车主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却被褫夺了。
不必否认,城市停车位是一种紧俏的公共资源。对于紧俏公共品的分配使用,除了“付费享用,价高者得”的分配方式,其实还有一种更简便、也更公平的原则,那即是“先到为君”。以社区停车位为例,只需划定泊车位,谁先到谁就停,停满为止。无地可停的后到者就只能认命走人,如果硬要停在车位外,那就等着锁车、罚款吧。同样的效果,为什么非要采用牺牲一部分人利益的选择性政策呢?财政收入再紧张,就业压力再大,也不至于靠这种手段来调节吧?
再说了,国外的经验也未必能够全盘“拿来”,得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效仿。新加坡之所以能“逼”着私家车主放弃驾车出行,是因为他们有高度发达的公共交通网络,坐地铁、公交出行的效率和舒适度与自驾车差别不大。但长沙呢?地铁还在建,公交也因大规模同步上马的市政工程而蚁集蜗行。你叫车主们怎么弃私从公呀!
治理交通拥堵、停车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限制措施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根据现有机动车的保有量和增加趋势,相应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增加停车位数量,以达到交通资源适度供需平衡。这诚然有点说易做难,但问题是,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做了吗? ■怀玉